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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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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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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将邻家死婴肢解煲汤 被判刑半年(图)2007-04-28 05:28:5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31 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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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给妹妹久病不愈的儿子治病,从四川来佛山南海打工的一对夫妻,将一名夭折婴儿尸体肢解,让妹妹将婴儿肉切块煲汤后为[url=]孩子[/url]治病。

9 f, w0 K6 W! l* G* H8 p8 v: u; d3名愚昧的被告人竟肢解死婴煲汤治病,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6个月。郭继江摄. o, x% \- p0 G. S
南方都市报4月28日报道 88年前,鲁迅在小说《药》里写过血馒头治病的故事,愚昧的华老栓为给孩子小栓治疗痨病,竟拿蘸了革命者夏瑜鲜血的馒头给儿子吃;88年后,相似的一幕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为了给妹妹久病不愈的儿子治病,从四川仪陇来佛山南海打工的一对夫妻,竟将邻居夫妻一名当日夭折的婴儿尸体肢解,让妹妹将婴儿肉切块煲汤后为孩子治病。日前,该案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
6 b% @, Z; _2 v被吓坏的治安员
6 G/ x$ i/ R4 H/ i0 q& k% `0 V最先发现这一事件的是狮山林科所的几名保安员,“当时我们都吓坏了”,2006年12月12日下午,治安员姜某在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说,自己刚看到流到地面的[url=]婴儿[/url]肠子,还以为是鸡肠子,直到后来发现了被割掉的婴儿头颅。6 R9 f6 _4 M. C% \$ \8 z
据姜某向警方介绍,2006年12月11日晚,姜某和同事张某、阿林在南海狮山林科所内值夜班,阿林在外巡查时发现两男一女三个人乘一辆摩托车进入林科所的茶花园内,姜某担心这些人来盗剪电缆,就和张某一起到茶花园查看。两人打着手电筒找到了摩托车和一男一女,问他们要干什么,两人答上厕所,另一人还在土坡下面,结果叫了很久,另一人也不上来。这一男一女随后趁治安员不备驾摩托车离开。姜某觉得不对劲,就和张某一起到几名可疑男女呆过的地方查看。0 r6 X" z, I* j! s1 ~
“我用电筒照着,看见一件红色婴儿棉袄及一件带血的纱布垫,旁边还有一个黑色塑料袋,袋口露出一点像鸡肠的东西,当时吓得我和张某不得了。”姜某当即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到后,翻开红色婴儿棉袄,发现下面压着一个被割下来的婴儿头颅。
; Z7 @' c4 r6 v- p3 U- F肢解死婴煲汤治病
2 O- u- H4 D* C- a5 j) G: ?+ }在治安员提供的线索帮助下,警方很快破获此案,2006年12月13日抓获阿贞、阿燕、陈某等多名嫌犯。2007年1月15日,南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阿贞等3人,并于2007年4月12日对阿贞等3人以侮辱尸体罪提起公诉。
+ g, D0 G! ]4 t1 ~据检方指控,阿贞、阿燕为姐妹,两人丈夫分别为陈某、秦某,几人均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打工,居住在狮山塘头油榨村。2006年12月11日晚8时许,住在阿贞家对面的奉某、蒙某夫妇将产下不久便夭折的男婴尸体交给陈某、阿贞拿去埋葬处理,后陈某、阿贞将死婴埋在一空地处。当晚10时许,阿贞听闻婴儿肉能治百病,于是将死婴取回来交给妹夫秦某,要秦用刀切些婴儿肉带回去煲汤给秦的儿子治病。后阿贞、陈某和秦某将死婴带到南海区狮山镇海景森林公园茶花园旁的树林中,陈某用菜刀割下婴儿头,阿贞用手挖内脏。这时有保安巡逻到近处,3人就将婴儿头颅、菜刀等丢弃在现场,携带婴儿躯体先后逃离森林公园。秦某回家后将之交给妻子阿燕,要她将婴儿尸体煲汤给儿子喝来治病。次日上午10时许,阿燕将婴儿躯体切块,放入锅中煲汤。- K' |" q+ L, ~. W7 C/ m# L
侮辱尸体获刑半年
/ `, ]! ~2 V) m1 Q% t6 M( b0 [2007年4月24日,此案在南海区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阿贞、阿燕毁损尸体,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原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决定判处3人各有期徒刑6个月,即自2006年12月13日起至2007年6月12日止。' ?( y1 o- L* e- i+ A
“自己也是做母亲的,怎么能那么做呢,很对不起死婴的父母。——被告人阿燕”
+ o- d# I( P# z* J  a, x0 }婴儿母亲:没钱治病早产婴夭折
2 C! {( e3 ~9 R. q# L# T% n婴儿母亲蒙某称,自己于2006年5月怀孕,当年12月11日早上8点多感到肚子痛,医院救护车还没来到就产下了这名男婴。
3 T7 q6 @0 {% `+ v$ S' B+ I自己和婴儿随后被救护车送到狮山某医院妇产科进行产后治疗。医生说,要1万元才能保住孩子的命,且几率还不是百分之百,两夫妻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6 ~5 F2 C. Y- `( s; J7 W
当日下午1时,丈夫因无钱交1万元住院押金要求出院。两人带婴儿回到狮山塘头油榨村的出租屋,下午2点半,婴儿睡着了,但过了5分钟,婴儿开始啼哭,自己哄不了,喂婴儿吃了牛奶。下午婴儿多次啼哭,到晚上5点多,婴儿就没了反应,丈夫坚持婴儿没死,只是睡着了。后来住旁边的阿贞过来,认为婴儿已经死亡,夫妻二人就求阿贞丈夫将婴儿拿去埋了,没想到他们会把婴儿拿去煲汤。
( v. Q* [$ R& q/ x孩子被埋掉时是否确实死亡?对此,蒙某称,婴儿从下午5点到7点毫无反应,且全身冰凉,自己感觉婴儿已经死亡。# ?# |( r% z3 z
被告人
( d: C0 B$ ]% F# k7 v; C8 Z18年前听闻吃婴治百病?
& f2 d3 {) c8 V; r昨日上午,记者在南海区法院采访了3名被告人。3人对于所犯罪行均表示悔过,但言语之间仍流露出希望死婴肉真能治愈病儿的想法,而对于为何认为死婴肉能治疗病儿,3人出现矛盾说法。
- Z0 k1 }! q, a; H记者首先询问了陈某,他显得很沮丧,说不该听信“大仙”、“巫婆”的话,不该听信别人的主意。但记者追问哪位“大仙”给他们出的主意时,陈某又改口了,说只是妻子以前听说婴儿肉可以治病。
8 P4 g8 k: f7 O4 ?1 B阿贞说,自己是18年前听过这个说法。当时她只有20岁,还没有结婚,一次去赶集的路上,听到路边有一老太太谈到吃婴儿肉包治百病。2006年12月11日晚上,自己突然想起18年前听到的这个说法,就鼓动丈夫去取一些婴儿肉给妹妹的儿子治病。丈夫不同意,阿贞就哭诉说妹妹孩子亲得就和自己的孩子一样,怎么能不管呢,丈夫没办法就同意了。3 \3 u$ l: d: }
记者对此表示质疑,阿贞认为自己只是一时糊涂,不知怎么就想起来了。只能怪自己笨,没有[url=]文化[/url]。
( o! v, R+ C, c2 R阿燕则说,不管为什么有这个想法,姐姐毕竟是想治好自己孩子的病。她说,孩子已经生病半年多了,转了3家医院都没有治好,医院查明孩子患的是脑血瘤,医生还说孩子有“头风”,也就是羊癫风。她不知道为什么孩子的病一直治不好,曾以为孩子不想上学而装头痛,儿子坚持说不是。自己没有办法,看孩子的头变得大大的,脸色黄黄的,就打电话问老家的人。至于问了老家的人什么,阿燕突然缄口不语了。/ L! J$ u: Z$ [
记者问阿燕是否还认为婴儿肉真能治好孩子的病时,阿燕说自己也不知道,显得仍抱有一些希望。但对于自己的行为她也有些后悔,说自己头天晚上拿到婴儿肉后,也很害怕,第二天切肉煲汤时,手都在颤抖。想自己也是做母亲的,怎么能那么做呢,很对不起死婴的父母。阿燕说自己分两次把汤全部给儿子喝了。
7 y5 m/ Q7 D- Q( E% `拍案惊奇
2 i6 V. m. S! W! H3 W主审法官封建迷信思想作怪
" f1 b. N: D/ |2 D昨日下午,本案主审法官刘景景接受采访时表示,在21世纪科技发达的今天,仍出现现代版的“人血馒头”,令人深思。% r. L& @9 s9 B6 l
在刘景景看来,几名被告人本性善良,但很愚味。几人都是出来打工的农民,文化程度低,相关[url=]医学[/url]常识都没有,更不要提法律知识,之前都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刘景景认为,这件事起因是为了治孩子的病,但3名被告人应想到自己的行为是否给别人带来精神伤害,是否违背基本道德规范。相信科学,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是他们应该汲取的教训。, D5 Y7 m6 t9 F' z' E2 @
对于本案涉及的司法问题,刘景景解释说,人死了之后,死者本人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因为其作为权利主体的资格已不复存在。但法律并非就对人的尸体不予保护了,实际上死者的近亲属对人的尸体仍然享有权利,主要的是对尸体拥有一种精神方面的映射权利,即对尸体侮辱而间接引发的名誉权,维护尸体完整权等相应的权利利益。几名被告人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和近亲属的感情、尊严,违背了善良风俗及侵害了近亲属的安宁利益。
' ?4 @. F! m; U5 j刘景景认为,本案的社会根源是被告人封建迷信思想作怪。当前农村迷信思想仍有一定的活动余地,究其原因是农村农民精神生活比较贫乏,如封建残留毒害的滋扰,[url=]老年人[/url]不停地传播迷信思想,使许多中青年或信或疑。当遇到疾病通过正常途径不能治愈时,就会对脑海中一些迷信做法进行效仿。1 ~  r+ v. T$ g( z5 T
专家1 i) o4 B9 K- w4 g
侵犯[url=]人类[/url]文明底线
9 t/ U3 k) M: {& R  _/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 p. n4 B# M5 o
“没有想到想在还有这样愚昧无知的人,我光顾震惊了,一时都不知道怎么评价。”夏学銮说,自己在常年社会调查中,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他认为类似很多邪教组织宣扬的吃童男童女可以增强功力的理论。9 n0 g" ~4 ^% A, z1 a+ g
“这样的行为侵犯了人类文明的底线。”夏学銮说:“虽然孩子是死了的,但这个口子决不能开,不然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动物,也有虎毒不食子的。”他认为,这一事件也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不健全,如果全体国民都能够享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有病就会及时去看,科学观念就会增强,婴儿肉治百病的邪恶医学观念就没有立足之地。" x; {/ F" X; A9 Z
这样也行!!!!!!!!!!9 h+ S8 l, x+ h4 a" @8 S: A
这几个家伙TMD和禽兽已经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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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1:28 | 只看该作者
血馒头啊~~血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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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1:49 | 只看该作者
这对愚昧、残忍而且可悲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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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1:52 | 只看该作者
六个月判轻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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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2:15 | 只看该作者
历史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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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2:32 | 只看该作者
人吃人......8 M& w7 P5 f- l1 `+ o5 J
河蟹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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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3:07 | 只看该作者
河蟹的钳子不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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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3:32 | 只看该作者
BABY汤早就有了啊. t" \# ]: y' x- m+ ?3 Y
好多台湾佬过来喝的4 `1 g0 X0 u9 I  ^
3K一盅吧 手脚头俱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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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00:33 | 只看该作者
靠!!
- U, p# R+ R3 ^# x  u
: _4 Z! W6 n3 K# K/ r8 @; h. T/ z7 F这家人强得一塌糊涂啊!!
7 x5 w& [9 T, D0 ?/ a- t
7 j$ y, V4 K( _; g2 d+ m" K还居然能下得了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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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08:30 | 只看该作者
我要吐了 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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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08:41 | 只看该作者
见过制汤过程的照片,太恶心了……还是不上图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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