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夜路走多也要被强X啊!

[复制链接]
查看: 727|回复: 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1-20 2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晚上10点从画室回家路上. 骑着车不经意间被踹倒了...擦..3个瘦得像吸毒的社会青年威胁我拿钱出来..一个家伙掏了把小刀出来. 顶着我腰.. 我就说好.我给你钱. 伸手到裤子口袋的时候反扭拿刀的手..还是被划了..抢到了刀还搞了一顿.. 他们3个搞不过我跑了. 边跑边喊"你莫跑!老子找人搞你!"...我也不追马上骑车跑回家了...我日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0-11-20 22:39 | 只看该作者
别冲动!安全至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0-11-20 22:44 | 只看该作者
你应该回:你摸搞!老子找警察搞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11-20 22:48 | 只看该作者
3个吸毒的?!哎,还是小心点好,安全第一啊,万一对方手里还有刀就危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11-20 23:18 | 只看该作者
小心艾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11-21 00:10 | 只看该作者
LZ你是如何在菊爆一人的同时控制住另外两人的?求方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11-21 01:22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冲动阿,钱嘛,都是身外之物,打斗受伤了医药费都不止身上的钱。
0 @4 V7 Y& c2 Z2 \0 s. T: i: `先给,等他们转身逃窜了,转上去黑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11-21 01: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nciwei2 于 2010-11-21 01:51 编辑
* ?& G  T" t: ^/ j
$ ]7 w5 N. T2 Q年边到了,这种事会越来越多的。小偷、瘾君子都想多搞点钱,很容易挺而走险。破财能消灾还就算了,最怕抢完钱还给你来一下的。所以每年一到到岁末,我都特别谨慎,家伙尽量都带身上,反正衣服厚多口袋也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11-21 15:16 | 只看该作者
天那么黑。。。怎么看出来像吸毒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11-21 15:34 | 只看该作者
貌似是027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11-21 15:59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就身在一个心惊胆战的小城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11-21 18:56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冲动阿,钱嘛,都是身外之物,打斗受伤了医药费都不止身上的钱。3 V. y5 O7 ^6 b1 h  A
先给,等他们转身逃窜了,转上去黑砖!' I% G7 \4 j! [% E+ n5 Q
TomScott 发表于 2010-11-21 01:22
5 \2 r; y$ [% i. l- I8 U# Q

( ?+ Q( s( e2 I6 G) Y  L5 ]$ z' m! j& W( o, b3 U4 x/ L- h5 q
這就是傷人, 不是自衛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11-21 23:27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湖北人无奈的表示:听到这句话“你莫跑!老子找人搞你!”就基本可以肯定是027那里的方言了,
5 `. o- R( e0 f3 _" R3 e
! i6 n4 L+ Y2 s6 f% F楼主应该添一句“个婊子养的,有本事莫跑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11-21 23:38 | 只看该作者
不建议楼主这样做阿,危险阿……万一挨一下,倒霉的是自己,我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给人桶到了脾脏,OVER了,悲阿
5 n$ z. L2 W  N5 Fyesfgty 发表于 2010-11-21 17:22
万一抢完照样给你几刀呢?现在的劫匪有多少按套路来的?   建议去看看郑三炮的博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11-22 16:31 | 只看该作者
一定反抗,怎么都是挨刀,不能挨得那么丢人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11-22 20:51 | 只看该作者
這就是傷人, 不是自衛了吧?: t. {1 W9 Z, }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1-21 18:56
. E% Z) J- |* v4 U2 y8 X

( D1 x2 F: {6 D5 I' K咱们国家的法律好象还真是这样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一旦放弃对你的继续伤害,开始逃跑,就算犯罪中止了……( s  P7 c) }1 m, A
0 S+ O+ {* y5 w- ~0 J0 P) D1 v
不过你扎了我一扭头跑,我就不能追,不能打你,这叫什么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