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武汉猛男首战维族不法份子大获全胜

[复制链接]
楼主: dodolone
41
发表于 2007-9-7 15:50 | 只看该作者
写的很好笑的说....边看边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07-9-7 17:58 | 只看该作者
猛人,其实人面对危险的时候一旦冷静下来而且敢下死手的话还是很可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07-9-7 23:48 | 只看该作者
怎样把一个活人的头浸到沸腾的油锅里而又不伤到自己?这个技术要好好学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07-9-8 00:14 | 只看该作者
自己不烫到是不可能的,但是,终归不是重要部位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07-9-8 19:16 | 只看该作者
除了nb,不想说其它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2007-9-8 21:28 | 只看该作者
各位,各位,瞪大眼睛,看清楚点,文章来源于凯迪。这种地方的文章,可以相信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07-9-8 22:57 | 只看该作者
上海那个N vs. 2是怎么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07-9-8 23:51 | 只看该作者
维族的女孩就相当的不错!不许一杆子打到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2007-9-11 22:54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下次人大修改宪法的时候需要加入:公民拥有自卫权这一项提案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07-9-11 23:33 | 只看该作者
地球上的烤肉摊 都是晚上做生意的
2 ~- T$ r" }" p1 `+ `因此这文章里面的"早市的维族烤肉摊主" 应当是来自火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07-9-12 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末三 于 2007-9-11 23:33 发表
7 X$ r% w& L3 H9 y$ g4 _: E* z地球上的烤肉摊 都是晚上做生意的
( p3 B. Z2 W8 K; E; W& f) U3 Y因此这文章里面的"早市的维族烤肉摊主" 应当是来自火星
6 J. E( P. k: \0 K# m

' A' i( i4 k: D3 T0 }那是人家做夜市还没有来得及收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07-9-12 11:53 | 只看该作者
上午10点11点还没收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07-9-12 12:3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啥世道啊?到处都是小偷、抢劫、杀人的干活。在广州连劝吵架的保安都让人捅死。据闻,保安到达现场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比人捅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07-9-12 23:1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回教徒,应该好好想想,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喜欢他们,美国人直接打进他大本营了,其实在回教教义中有个规定,超多多少金额不算偷,其实大家都知道,偷就是偷,没有低于多少不算偷的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07-9-13 12:15 | 只看该作者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柿饼突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07-9-18 1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穿短裤的暴徒 于 2007-9-7 08:35 发表
' C+ a3 G. ]* ?/ ?( }  ?一群有多少呢 最后2死2伤  小事情啦$ M! Q5 q' K) u: F" K

( ~0 S- w" _- E( A5 m昨天上海60多打2个  一个逃进警车  打手们连警车也砸了

$ N# F6 O+ H. I4 Q, p7 t我一直以为上海人非常文明不打架呢..........没想到这么火: l7 e- \& R) i
我要修正一下我以前的认识了...火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07-9-18 17:02 | 只看该作者
AT field张开,同步率1000%,痛宰使徒……! ^* h5 R( C% E' y" _
不晓得某些人今后会不会收敛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07-9-18 17:59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全身而退,就是牛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2007-9-19 2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olstar 于 2007-9-7 09:48 发表 ( |) O5 x( s! A6 x5 `1 |$ p
问一下懂法律的XD:这件事中的那个猛人算不算正当防卫呀?
" @) ~0 Z7 K. |, H4 a; x
$ z( S9 b- a  F2 @
9 C5 Z# p5 N" k
这位大侠的行为应该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被起诉的话将会在防卫过当与故意伤害这两者之间酌情量刑~!( ?+ J1 t- M  L+ Y6 W4 L

  ~9 }+ W/ J8 I8 t; {4 y而对方的行为还可能被以盗窃罪量刑后其遭被盗窃人伤害时,并放弃盗窃行为后仍然遭被盗窃人施以暴力时,犯罪嫌疑人这时便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因为在停止侵害行为后其生命权利属法律保护范围。7 `1 T1 A: I( m' o& ?
6 m. c! w5 k; ~) l! E
没办法在法律应该是公平的~~!!
, p% S3 H1 T6 _- X' w, Z - G9 ~+ x8 @# u9 F2 X8 \- ^  q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返回列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