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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谁的钱也不要捡银行的钱,而且不要“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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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TM机出故障 男子171次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n: V4 m7 n$ V  @2 j  g& v

* P7 A& ~6 ?* G1 B& ~本报讯 (记者 黄琼 见习记者 李斯璐) ATM机出故障,取1000元卡里才扣1元!一见有此好事,小许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立即找来朋友小郭“共富贵”。随后,小郭和小许分别从中提取了1.8万元和17.5万元后各自潜逃。事发后,小郭主动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被抓获的小许日前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同为盗取,为何法院判决如此悬殊?小许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已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 K) |( r8 z- \' s  W4 e, f2 G
账户里170元取走17.5万 9 R  C* e/ |6 `' R2 ?+ Z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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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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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C2 C( ^# f/ i2 `4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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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许霆的辩护律师表示异议,他表示ATM机出错就是银行的错,另外,银行有足够时间追回款项,只是因为周末而错过,因此可以将这17.5万元视之为“遗忘物”,许霆的离开行为仅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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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次恶意提款获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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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4 |' w5 y* T" N: M. e: {同为利用ATM机漏洞盗取,为何两人判刑如此悬殊呢?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表示,在该案中虽然看似法院量刑过重,但其实仍在法定范围内。钟闻东表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明知其银行卡内只有170多元,但在发现银行系统出错时即产生恶意占有的故意,并分171次恶意取款17.5万元而非法占有,得手后潜逃并将赃款挥霍花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虽然郭安山是与他一同盗窃,但二人并不存在共同犯罪故意,只是采取相同犯罪手法各自实施,最后得款也是根据各自卡内各自提取所得,因此二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仅以各自取款数来计算盗窃金额。而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同案人郭安山个人盗窃金额数额不大且全部退赃,同时主动自首并向公安机关交代与许犯案经过等,因此获得从轻处理并无不妥。 - g; v6 C9 d. 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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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机视为金融机构太严苛? % M6 I9 N7 R( @' K* R. ^9 ~

4 Y+ E0 [; C& k, K, t8 c# V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而我国刑法对此相应的规定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而在本案中,许霆不仅将巨款挥霍一空,还私自潜逃直至被抓获,并无任何可获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因此,法院适用了规定的最高刑并无不妥,仍在法定范围内。 3 s( a+ r  J% ^# B4 k% P, l

& v6 j1 H8 l: G" z9 j那么,盗取ATM机是否构成盗窃金融机构呢?不少市民认为把ATM机视为金融机构太过严苛,“那岂不是满大街都是金融机构了!”对此,钟闻东认为,从财产所有方面来讲,ATM机也应视为金融机构。因为ATM机内的现金也是来源于金融机构,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金融机构,其可以看做金融机构财产的延伸。同时ATM机为金融机构所有和管理,当然是金融机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i) U* c% i  }
! A& @9 e& _6 P% K
+ G" z' K+ V  o0 |: F% {/ \; b
实话说,这判决好像也挺有根据的,假如为了好玩取了钱,最后吐出来,这叫不当得利,只是民事;用了,没钱交还,只是违法,而且象判一年那家伙那样,没跑,那就只算心存侥幸,而不是“潜逃”,蓄意把这些钱据为己有了……但问题是,17万而且是利用他人的漏洞顺手牵羊就无期,真是“窃钩者诛”!!冉阿让偷个面包结果做了17年苦役也是他多次越狱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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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2:02 | 只看该作者
10来万就判无期
# w2 m; Y$ u8 I, |, F, v  X还"特别巨大"3 h& H+ W8 d' w- U  @. A
在监狱里苦熬着) A7 ^& [' x  Y: K+ H1 {
而那些贪官却早就投胎转世了" J3 j9 B! R3 p9 F3 J8 c7 a
诶~~
% ^0 a. `% `3 S/ ~FQ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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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2:39 | 只看该作者
这ATM机里放这么多钱啊?一般只放几万而已。, y- @8 N; ^6 r( T* i1 D
冉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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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2: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70599 于 2007-12-17 12:39 发表 5 W- [1 C* f9 A9 ]# N
这ATM机里放这么多钱啊?一般只放几万而已。
  i( @' a/ F9 p冉阿让……" />" />

( k% L) V) w/ S8 ^+ @1 x  @1 o6 \! t& j8 U, M
一般装一次至少是20万,甚至更多.
# v( x) k9 C/ j1 q6 n) x# L一台ATM有好几个钱箱, 可根据需要选择装多少个钱箱, 就如同弹匣一样, 需要的时候都压满,.
9 u  i3 j3 `6 B' h( h1 O3 a由于现在放宽了取款金额限制, 所以放得更多了.6 [$ x, n*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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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Zankuro 于 2007-12-17 12: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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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3:05 | 只看该作者
17万是追不回来了.
  _: Z* x5 y# U4 C* R: v我关心的是造成此错误的人是不是也受到了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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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5:16 | 只看该作者
谁让银行是国家的呢?和啥对抗都行,就是不要和政府对抗,不要和国家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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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8:16 | 只看该作者
人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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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8:46 | 只看该作者
造成这个失误的那人是否也需要负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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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9:0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就和找钱找错了一样嘛,该找给人家1块钱,结果找了他100!9 w4 S; k& M0 o7 q, a1 d9 @
可是,如果他不还,难道就算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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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22:26 | 只看该作者
动谁的钱也不能动国家的..你的钱就是国家的 国家的钱还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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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23:04 | 只看该作者
任何对银行的纠纷,都是偏向于银行方面,个人取证难。
. e+ z7 d. u9 F在ATM里取出假币,银行柜面交易出错,客户都无法取证。0 m5 M8 J* A3 E5 j5 [
监控系统取证全部以银行的证词作为取证基础,站在银行的立场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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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00:09 | 只看该作者
银行在这个方面的确有失当的地方,不过明知故犯总是改有惩罚,轻重与否就要看是不是政府要警示效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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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00:51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没文化是不能出来混的.......傻逼,账户一查能查到你家祖宗十八代...何况还有摄像头...
/ d7 a+ _# l- Y
) S& @, I  B/ C% e- p白痴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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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02:21 | 只看该作者
萨苏写过他当年做ATM的时候,有个高手跟竞争公司斗气,利用对方的漏洞不断在测试中的机子里取出钱(假的),逼得对方倒茶认错,原来过程很简单:按取钱,比如1000元吧,把中间的800抽走,剩头尾两张,过一会机子看没人拿钱,就吞回去了,电子眼扫描到钱还在,帐户当然不会扣钱,结果拿走800……现在这个漏洞当然已经弥补了,而据那个前辈高人说,这也是在测试中玩玩,真要在大街上他可不敢——帐户、摄像头,一下就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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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00:19 | 只看该作者
测试的机器是不可能放钱的...童鞋...大把练功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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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00:57 | 只看该作者
难道银行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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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01:13 | 只看该作者
有个比较OTL的问题      O# V: `' D; F
如果那小子取1000之后没再回去拿,若无其事的闪人,这样也会被判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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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01: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lluler 于 2007-12-19 00:19 发表
( l8 X$ Z' V9 v, A' _6 h1 W% b/ o测试的机器是不可能放钱的...童鞋...大把练功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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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u- Y5 F+ ^5 X" G
! x& {) [, i$ b; D+ l: F就是练功钞啊,否则怎么敢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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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19:0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定盗窃有点重,盗窃为秘密窃取,而嫌疑人用自己的帐户取钱,利用ATM故障多取现金,乃是骗钱的故意,定票据诈骗或金融诈骗是否合理呢?
2 x4 ^7 M; D7 |# Z+ {% P4 m比如,某人偷来被害人的信用卡,然后刷卡消费,现在都定诈骗,那诈骗的被害人应该是谁呢,是诈骗银行才对,银行损失钱财了么?没有!是卡主人损失了钱财,定盗窃才是正道,定诈骗的话应该是银行把罪犯刷卡消费的钱还给卡主人,卡主人没有损失钱财,而受损失的是银行,这才该定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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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12-19 22: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3654 于 2007-12-19 01:13 发表 5 ^/ ]9 ]' w) f; |6 }; d5 |
有个比较OTL的问题   
, s0 x( L2 d6 @) F1 N如果那小子取1000之后没再回去拿,若无其事的闪人,这样也会被判刑么?
; U+ b2 {' y% y1 v$ d$ k( }: i
银行会稍后把钱从他账户上扣回去的, 当然本人应该是没事儿, 完全属于银行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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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23:27 | 只看该作者
1、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c& G2 X7 F6 N" q. v/ J! h& X6 C
  
& A) X9 }( s! Q& z' A  2、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 q- P: P9 g7 A9 e6 u- E! c; p  
# i" E# y$ g, d, e  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3 R  `$ S' [, q4 p  # |' d, i" G3 L9 }/ ]  f$ u
  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 F6 b( G8 @) F: t0 J5 C  
  g, x% U7 R/ a  5、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 @$ f8 ]' M4 G  V7 ^. U
  . u$ s" y0 r! E; d8 m$ {2 J
  6、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 {2 Q* B. H# `1 v, i/ _2 W7 ^* Z2 a, P2 P& L7 N. f1 T& c5 |& t* Z
这都是什么法律法规啊?我怎么没看到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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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衣冠清瘦 于 2007-12-19 23:27 发表
8 [! R0 V/ z: ]& B+ c% ?1、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1 m) T9 V/ D8 X; D3 L, `  1 O/ ]0 ~% `$ V5 X
  2、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 E5 q# s5 G$ a2 ^
  - a6 n$ `. `$ q  K8 e* h- n
  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 q: [# n+ w; g7 c! F9 r
  
! Q3 p' q4 ?7 B$ u' H; z  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 E8 Z- m, }. v5 r5 a
  : T5 F; o, |) a& [  N
  5、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 ...

9 P2 e+ @! w- n2 _4 _/ X& p$ ^- v6 F( e0 V6 ~
针对这几条, 我提一点建议:* h# w  S3 ]9 N0 I+ s" ]

* i! A  g$ I- A  p( W4 Z, K1、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一般钱在装入ATM之前, 全部要在据有反假功能的点钞机上点一遍,所以基本不太可能发生, 除非有人偷懒, 没按流程做. 建议在ATM取款时, 在摄像头范围内, 将现金确认一遍. 营业网点有提供客户使用的点钞机, 可以上去验一下.)
" h" m. H. G" R6 J8 X  $ a8 n  q6 {$ L  |. D- d7 w
  2、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这个需要自己加强防范意识了, 不要闲麻烦, 建议使用USB-KEY, U盾, 手机密码等安全措施)) Q) x$ B( s  j
  9 E7 W4 G+ r9 W, k) C" A- T
  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这个么, 应该的)
  W/ s( B/ |% Y  / i0 c1 l/ c* O7 ~3 ]
  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别急, 特别是在钱的问题上, 点清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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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这个问题, 发现钱少给了, 与银行柜员联系, ATM每天账务必须清算, 少给的钱会于次日存入你的账户, 有凭证, 有录像,有记录,赖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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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z# @6 ^% V6 N  6、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说得不准确, 偶尔多给钱属设备问题, 短款由提供设备的公司赔付, 但如果利用系统缺限, 大肆进行恶性取款, 性质就不同了. 就好比路上捡到100元, 和乘人不注意, 顺掉人家放在身边的1万元, 性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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