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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也有些入戏,但是看到这封电子邮件的标题还是很吃惊,我是不信古里八怪邪门事情的。我点开看了以后长舒一口气,是一位女网友,她很坦白告诉我,她少年时很憧憬这样的一份邂逅,很多年过去,她对爱情的渴望渐渐被生活的鸡零狗碎熄灭,她说她看到我的故事以后流了一晚上的泪。她说写这封信只是想跟我谈谈对那一晚的感受,如果我觉得"受到冒犯"就把这信给删了,她以后也不会再写,云云。
% ^; J% K1 x, C: z! B. ~0 Y 我觉得很搞笑,按她自述,应该跟我差不多同龄人,她还在做着"爱情"的梦?我当时笑得有点夸张,等停下来以后腮帮子有点隐隐的疼,然后我也木楞了一会儿,我当时想,别我自个儿也还在做梦吧。我拉上所有的窗帘,从冰箱里找出一瓶啤酒,坐在那张凌乱不堪的电脑桌前,半晌没打下一个字。我木讷了?我的泉涌般的文思都消失了?我感到恐慌,这是我中学毕业以后第一次。我灌下一整瓶啤酒,然后试图很放松地给"乐"回了一封信,告诉她,我很高兴收到她的信,而且也很愿意分享彼此的感受,如此等等。我在写完以后居然没有立刻按"发送"键,史无前例的复查一遍。
. U! P, r! J, E4 U9 q 这往后的几天,我开始魂不守舍的定期检查信箱,我以前也定期,只不过定在二十四小时而不是两小时。我开始注意边幅,开始听黄舒俊的歌;我在上班的时候沉默多于抬杠,让科室里的大姑大嫂们深受感动;我上论坛的时候多看少说,还特意顺着别人的话头说,我总觉得有双眼睛在暗处注视着我。% Z3 s" L2 m% z( Y: D1 w' m
信箱里间或多出一封"乐"的来信,三言两语,随意却热烈,最少我打开的时候还是滚烫的。我最初的决定是回信不宜太长,不宜太快,我记得这个原则还是坚持了一段时间。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不要原则。后来的事实证明,做事还是要讲究原则的,但是人一辈子总是要冲动几次,我好像在取消原则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
' |. O; m: B4 B9 n/ N" E 我已经不太记得那些让我激动的邮件内容,我只记得“乐”的语调一直是快乐的,我好像也很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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