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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真重啊 槟榔西施辱骂JC 遭过肩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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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ALEBOLGIA 于 2010-4-8 14:21 编辑 2 Y0 r% A3 Y9 B, N: a8 {2 b  i
* }. U1 K' W6 T& U& w
http://v.163.com/video/2010/4/N/A/V62QCEBNA.html#sd=V62QCEBNA&ld=V5P0V1LJU&nvp=v.163.com/video/2010/4/N/A/V62QCEB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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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4:22 | 只看该作者
昨晚在东南卫视的新闻看了~~~真心疼那个槟榔妹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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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4:35 | 只看该作者
这妞够辣,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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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5:14 | 只看该作者
被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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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26 | 只看该作者
腿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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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36 | 只看该作者
有压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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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41 | 只看该作者
要我说活该,最后自己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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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8:12 | 只看该作者
自找的/ ]; @' f/ O& R, O. r' t
怪不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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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9:19 | 只看该作者
这只算是摔倒!离过肩摔还远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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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22:04 | 只看该作者
请教那五个X是代表什么 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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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22:17 | 只看该作者
停这个警察职!彻底调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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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22:50 | 只看该作者
有过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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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03:12 | 只看该作者
请教那五个X是代表什么 那句话
# p  j$ T+ @+ ~可乐小狐狸 发表于 2010-4-8 22:04

. b/ ^, c9 ]' G/ O, n& A1 i请自行将各地语言代入"X你老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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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03:20 | 只看该作者
再怎么说,对女人动手就已经理亏了。更别提是个JC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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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0:42 | 只看该作者
这JC真不懂怜香惜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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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4:36 | 只看该作者
很火暴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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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4:42 | 只看该作者
再怎么不对,也不能打人啊!  V/ C3 ?' v7 A6 u6 b6 O
何况对方是一个弱女子,虽然辱骂公务人员,可以拘留啊!不能打人,对吧!
) w& k  q  j0 L% @/ X7 J.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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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4-9 14:52 | 只看该作者
颜如忆(19岁),身高160厘米、体重40多公斤,写真很火爆( ~% S7 u) S! O;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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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4-9 15:31 | 只看该作者
硬了
# m* \, Y4 t+ 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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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7:23 | 只看该作者
JC也硬了,遂上前挑逗……不从,气急败坏,霸王硬上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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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0:28 | 只看该作者
被人家问候家长了,能不气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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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4:59 | 只看该作者
那5个X是"请你好好放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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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4-10 10:59 | 只看该作者
右岸警察叔叔太不和谐了内,这个MM身材好赞哦,大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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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4-10 23:00 | 只看该作者
就这种素质,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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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23:07 | 只看该作者
会骂街的女人不算是女人,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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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4-10 23:4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打不開連結的內容,只是看標題覺得很眼熟,再加上其它弟兄补充的图片,MJ终於确认是心里想的这个社会案件!% b% Q6 D) S2 L6 G

) a( H1 d; v' ]# n0 @# N
, V1 {& {; e# S( A4 D" Y0 ~; z           其实外行看热闹,内行当然就是看门道了,先就一个经常会经过中和槟榔街的小市民角度,来分析这个案例,槟榔摊摆放的位置在靠近高速公路的引道口,所谓的西施为了增加生意,穿着暴露,屡遭检举时,却钻法律漏洞,在内衣内裤外只略加一件薄纱,对於来往车辆交通安全与社会道德眼光上,有着非常不良的影响。
7 Q9 e1 H3 E$ g5 o8 o3 i6 t, }
9 C7 g/ S, ^3 {4 {$ d  ~6 V 5 n7 U) c% a' m$ p& @  W
  |% H: y' o$ D
           那麽以一个专业法律人士的角度来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管您是皇帝或是普罗大众。1:那麽西施遭到警察行使公权力取缔不良行为时,用脏话辱骂员警,同时拿起遥控器,准备将铁门放下的举动?第一时间员警将她推出门外,并无任何错误!谁知道铁门拉下,会不会有被控告性骚扰的可能?2:员警要求戴上口铐,带回警局调查时,西施仍然口出恶言,员警行使日常训练中柔道的技巧制压,并无任何不当!
* O4 p9 F9 Y: q- R7 |
; ]( j! }5 t+ F' D9 m/ H
# a5 A: B4 i, c" U5 L         
, @+ |) ~3 B& h' h  `3 u            良好的善良百姓,就因该有良好的守法观念,画一条线在那里,跨越就是违法,不跨越就是自由!这便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假使本案件中,因为壮汉或是西施,员警执法就有差别待遇,试问这样又有所谓的公理吗?  S4 y% F. I$ e

( |& r4 ^5 h: \# |& {7 f( |3 I & v9 D/ X( k+ H& v2 g5 k" s; G

* |* u, l4 E. }& \# F7 h! E) r& p" z             PS:MJ听过妓女或许因为种种原因,被迫下海!但确从来没有听过西施是出於非志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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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4-11 10:36 | 只看该作者
MJ先生看看我们大陆公安素质多高,在队里被打都不还手,真是好JC啊!: E0 L& v: ]8 z9 A( _' @! h
8 e$ ~4 J/ _% s% _
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7063957734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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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1:46 | 只看该作者
27# 豪侠
6 S4 j9 k4 l/ X$ E0 g* r
2 q( S. Y( U; G8 o# w, u  [( U
. P( v0 |/ F2 ~* i, c4 W5 J4 O& s9 FMJ點擊了您所轉貼的連結,但因為緩沖的問題,所以只看到前面一小段,大概就是一名员警,遭到醉汉的攻击,醉汉甚至连灭火器都拿出来了,对吗?
% K( N2 I& q# |
; N; [0 g- ]8 }7 F1 Z9 v6 E
- M6 }9 C5 b/ v7 h, S          3 i6 z# \" O, @( I) o8 I/ V; S
          奇怪的事情来了,既然都带回交通队了,为何连基本的手铐都没有上呢?酒测做好了吗?相关法订的处理程序是否有做好?如果答案是没有,那麽被打死是活该!身为一个执行公权力的基层员警,如此失职,不但让老百姓失望,更是愧对自己的职责
: v" {$ G. j, W: R
6 l& ^& e. Z. R7 ^7 l$ C( S5 m  X5 G* i% c( ?8 L- v& E2 o
7 P2 F; v( D0 W) n' N; L1 f
          好的!那麽这段视频让百姓看了,有何感想呢?是不是对公权力的失望?对於法制观念的模糊?最糟糕的是会引伸出更多争议与传言!8 ^) x0 r" t8 B& K9 v  k0 q+ I- D

7 u2 k3 X) o1 |
# F2 a% @; U+ _
" ~5 D' V& j8 B# [: D          法律不外乎情理法或是法理情,但冷冽的法律条文其最终目的是在教导人民对於争议产生时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与守法观念的教育以及维护,这个酒驾案件中,或许车辆驾驶人最後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但该名执法人员对於公权力的维护着实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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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4-11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扫腰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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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4-11 18:49 | 只看该作者
27# 豪侠 , Q2 q  S6 w, U- @* B( B8 J
& V  `) _' B, i
# Z/ s, q3 w! y- }
MJ點擊了您所轉貼的連結,但因為緩沖的問題,所以只看到前面一小段,大概就是一名员警,遭到醉汉的攻击,醉汉甚至连灭火器都拿出来了,对吗?
% q; |( o2 M! p& I
9 D1 I9 o( J' g1 e
( O& J0 L; r, q6 i1 p6 k" g         
( Y' c) Q/ `8 u5 g( }. J- T          奇怪的事情来了,既然都带 ...
" u# k2 i- ?6 @mj630829 发表于 2010-4-11 11:46
! ~& f7 J  B  E: V# W4 y
您的观点我非常认同,我看到这个事后感想亦有很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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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20:43 | 只看该作者
都有错。
" D3 r9 T: E& x7 i1 H8 r8 V! J男JC手段不够高明,真正厉害的,只要抓住人的手腕上的穴道,被抓住的人就会全身使不出力气而乖乖束手就擒。这位JC要使出摔技来制服“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槟榔女,至少在做法上不够聪明。
" }5 W! t: `! U# t4 R槟榔女也实在不识相,就算自己身材傲人,思想开放,那也不能对着JC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别说是JC,是谁都不会怜香惜玉。JC来了就装装嗲,抛下眉眼,或者嘟嘟嘴装装可怜不就什么都解决了吗?要在明里对着干这不找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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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4-12 04:02 | 只看该作者
错!因为那个司机有背景!否则会死的很惨。! A3 S. k0 i# j" p4 F

# U6 d& Y6 q0 g9 S4 O( F& H
MJ先生看看我们大陆公安素质多高,在队里被打都不还手,真是好JC啊!
3 _+ c# l" ?  `+ u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70639577340886) m" P# @, n: H! B' G5 q, M0 q) N
豪侠 发表于 2010-4-1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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