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又为鸭晕作出了贡献

[复制链接]
查看: 842|回复: 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1-20 0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kbuilt 于 2010-11-20 01:41 编辑 1 [4 b9 k: J: ]9 s9 n9 w

- T. g2 X% e/ F, T$ t  |昨天单号,开不了车。坐地铁。可能是上的山多终遇虎吧,俺的16寸ASP贡献了,现在只剩下这个了
# n6 d& o9 A9 x; U7 w那位可爱的志愿者弟弟居然说这是淫秽物品(可能太累了)。旁边一jc过来,说这是警用物品,态度很诚恳,并表示了歉意。各位020的弟兄,YY期间就不要带这些东西了。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0-11-20 10:44 | 只看该作者
这几天出差去珠三角,L5,TTi,ASP,880都不带了!虽然好像少了点什么似的,但总好过贡献给人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0-11-20 11:28 | 只看该作者
活该,没事你带什么上街不好,水管才是王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11-20 13:04 |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就算不是YY期间也不用随身带吧,说明LZ亏心事没少做,确实活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11-20 13:29 | 只看该作者
說不定那JC拿回去自己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0 14: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kbuilt 于 2010-11-21 05:06 编辑 ' j4 n7 r4 n9 I2 G& R3 A
这东西就算不是YY期间也不用随身带吧,说明LZ亏心事没少做,确实活该。
5 a5 J3 g& P* Y2 zchenlina 发表于 2010-11-20 13:04

1 L$ @( t/ j/ \7 j: t0 l; d00年在路上给3个混蛋劏了死牛,去pcs报案,问我被抢了什么?rmb:9xx;hkd:6xx:健牌香烟不足一包。怎么抢的:前面1人按住我肩膀,1人搜身,另外1个用很尖的东西顶住俺pp上一点的位置。你有没有受伤:没有。没受伤,金额太少。不予立案,回家等消息。 。05年更屌,早上和朋友在一茶餐厅聊天,傍着落地玻璃而坐,因为可以直接看到我的车,所以我的金公主(摩托车)没锁防盗锁,只下了侧架,头盔就放在车座垫上。朋友说,为什么有人拿了你的头盔?神了,那厮居然开走了我的车(车钥匙居然在我手上),过程不到10秒!立马报了案。二十多分钟后,一辆飞度接了我去pcs。当天我拿了车子的相关资料,晚上就出了份好像是估价书什么的,车子值8500(我04年可是38000在大沙头买的 张x生的功劳)!超过6000,立案!神奇的事来了:第二天晚上,我下楼买烟,在家附近一维修摩托车的档口看见了貌似我的车(这时候车已经没有了车牌),当时不敢确认,就假装无聊凑过去看看,居然被我发现我车子的几个特征(刮痕)。俺又报了警,这次jc很快就到了,连人(当然是是说车是他的那个)带了回pcs,而后,我指出了我车的特征,问我车上放有什么东西,我说座垫箱里有一根伸缩棍和一六角螺丝刀,还有些杂物(asp21寸放在坐垫箱里),当jc打开箱子的时候,这2样东西居然还在!其他的杂物已经没有了。那厮被关进了拘留室。jc告诉我,因为车子的发动机和车架号码都磨掉了,要核实了才能够把车还给我,叫我回去等。过了好些天车子还没有消息,我就去pcs询问车子查的怎么样,当班jc居然告诉我,车子是那人的,人家有J人证! 我说,车身号码和车架号码可以通过刑侦手段查证的(这是jc朋友教的),那jc居然跟我说:谁主张,谁举证; 后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这段时间单双号,单号不能开车,要不是身上带着单位的重要文件。。。。那您说带着带棍亏心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0 14:02 | 只看该作者
說不定那JC拿回去自己用
, N3 P5 O! X" nbbgg 发表于 2010-11-20 13:29

7 f# [0 S) ~5 H我后悔没把棍屁股扭下来带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11-20 14:08 | 只看该作者
你可以带多条皮带嘎。。。。。- C! R8 }$ E& W. J/ w" f( u7 k
或者跳入电筒坑.....可以光学攻击,人体攻击,仲可以X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11-20 14:35 | 只看该作者
ASP不可能是警用物品,你应该据理力争才是。( }# F7 f$ R. [6 @' I8 B% [1 K
首先,在公安部的警用物品名录中是不存在美国ASP公司的任何款式的产品,包括甩棍;* X7 @# d9 ?& {6 Q9 k' P9 d
其次,甩棍并没有被列入民间不能持有的物品,例如枪支,地方法规不能超越上位法,否则也是无效;4 ^4 T1 t1 ]" J: n" p
最后,地铁里是否明文张贴的限制带入的物品名单,其中是否包括ASP。
& b" N3 f- a9 H# q2 `7 n) }$ a
0 ]& U$ v! u) B( W: A你应该拿回去直接出地铁打个车回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11-20 15:53 | 只看该作者
ASP不可能是警用物品,你应该据理力争才是。4 {6 `" o; R9 d) B" @
首先,在公安部的警用物品名录中是不存在美国ASP公司的任何款式的产品,包括甩棍;
2 ]4 [6 D/ @1 B7 L& c其次,甩棍并没有被列入民间不能持有的物品,例如枪支,地方法规不能超越上位法,否 ...
0 z) G  O$ J! R* q: B# F2 Cjason-lee 发表于 2010-11-20 14:35
4 N" h  ^3 ]! {# C. S0 C! D/ X
* w! G" Z" A/ m# y1 H( q1 h0 t+ j

4 J' l% W' N4 C5 L: Q夹生说得对,大不了我不坐你家地铁了,你也没权力没收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0 20:02 | 只看该作者
夹生说得对,大不了我不坐你家地铁了,你也没权力没收啊……" D# |0 |# L: c2 k
redleader 发表于 2010-11-20 15:53
5 f' ]5 A6 n- E" m7 g1 m
感谢两位,我也问过几位JC朋友,他们说没办法,如果设卡查车查到了,一样会没收。一句话:给JC看见就要没收。要么我就耗那个精力去入禀法院,到头来,连堂费都亏了。就算自己倒霉算了。还是带6P稳妥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11-20 20:2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据理力争?
- K2 x- y1 k6 d( `7 h7 A2 i* \0 \8 c! }3 k+ e/ q4 w; T& Z/ }+ @4 x
省口气回家暖暖胃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11-20 20:43 | 只看该作者
有多淫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11-20 20:55 | 只看该作者
13# rustyangel 1 a+ Y# i/ q3 t5 r6 \
: b$ Q: ]1 d( y
握手部分包海棉体 本体硬硬的能伸长顶端有个蘑菇头 要那啥有多那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0 20:5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据理力争?
6 P' x2 x& s4 z* w5 H* F( a# ?; |& ^  v3 m( \
省口气回家暖暖胃更好~~~
  P1 V* x8 {  J% H( p: q玩狗一族 发表于 2010-11-20 20:23

; W- p: A5 S+ f% s0 ~  w讲得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11-20 21: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son-lee 于 2010-11-20 21:02 编辑
: V1 R: [$ Z' f2 i) |. y8 S
& \5 W* k) Q  p: l9 @. B这年头,与警察讲理不如与狗争食,可见这帮人的水平和能力已经被上层建筑折磨的很低很低了,个人而言,不怨警察,也是混口饭吃的,不容易,如今的世道只能算是入错行罢了。要是都像山西警察般开煤窑,开宝马身价上亿,那也就不会去计较什么ASP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0 22:47 | 只看该作者
不幸言中那几句话:打横黎,无花朵;有强奸,无局赌;有强权,无公理。
  ?$ G* p9 n7 H: qps:我缴械的时候问JCSS,强光电筒可以携带吗?其面带笑容答曰:不带电击的可以。今晚,问JC朋友,照收不误!卧艹,现在觉得那地铁的JCSS的笑容很诡异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11-21 00:12 | 只看该作者
带着电筒经过无数次安检的表示你被忽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0-11-21 00:3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事实摆在眼前,难道还不明白?中国的法律说白了就是官字两个口,解释权全在执法者和统治者手中,别说是什么甩棍之类的东西了,就算是你腰里的皮带,他非要说那是凶器,你也一样得乖乖的解下来上交。讲道理?警察要是跟老百姓讲道理,那还是警察?讲法律?你觉得你能耗得过国家暴力机关?这年头,被自杀,躲猫猫可不是什么新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0-11-21 00:52 | 只看该作者
有多淫秽?
. G& U* t3 Q, ?) n1 R1 Z8 E5 i$ frustyangel 发表于 2010-11-20 20:43

/ ~+ q6 _/ f" U4 z6 B& ]
# b# T5 i' s7 [) {1 M$ }2 I权力者说你是啥你就是个啥。淫秽物品?是棒状物都是它吗的淫秽物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0-11-21 01:04 | 只看该作者
奇怪的心态造就了奇怪的现象
4 b- B0 ~6 ~) ~* C2 t奇怪的现象又造成了奇怪的心态) h( s* j) e1 c7 c0 Y& z$ `
8 ~* V& N. A$ u
恶循环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0-11-21 01: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承认是淫秽物品,会被收缴吗?如果包里放根电动JJ,保安有权收缴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0-11-21 16:07 | 只看该作者
想办法损丫挺的,以后坐地铁包包里放一大堆震蛋啊电动棒之类的,让丫们全翻出来看,让他们挨个拿起来检查,然后告诉他们这都是别人试用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0-11-21 22:59 | 只看该作者
丢~ 你就说我不进站了,拿返给我不就行了?
' H  n  n# l3 T1 t/ t6 M( |
( S) H6 l# D; J! O兄弟我曾经一次在长沙火车站,不记得带了一把带血槽的英吉沙,结果被发现在包里,我说,我不坐火车了还不成?拿回来给我~ 要了回来,然后出来,换了一身衣服,刀刀放在怀里,又进去了... 然后没事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0-11-22 07:48 | 只看该作者
SB期间, 碰巧又是伤童事件高发,我每天瓦斯挂在包边上,有几次忘了放口袋里了,坐地铁安检照样通过。' B1 B: b: j0 d7 E
后来干脆也就直接过了,貌似那些个安检人员也不认得这是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0-11-22 12:54 | 只看该作者
LZ就不能拿了棍不坐地铁改打车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0-11-22 21:37 | 只看该作者
你在那个站给缴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2 23:29 | 只看该作者
你在那个站给缴啦
  ^- o  o& B& T: F7 S沉默的海豹 发表于 2010-11-22 21:37
- O9 i, T$ s( a1 f# N3 N
广州火车站D入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2 23:31 | 只看该作者
LZ就不能拿了棍不坐地铁改打车吗?9 d& ~7 z) S5 y. m7 m( z4 Z6 X  F# C
wyflying 发表于 2010-11-22 12:54

8 ~$ a. h  o1 g9 ~6 \; E+ Nhttp://www.combat2000forum.net/v ... id=21337#pid189879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2 23:35 | 只看该作者
LZ就不能拿了棍不坐地铁改打车吗?; \* Z8 P+ d1 K" p8 p
wyflying 发表于 2010-11-22 12:54
" T. }7 u7 h  M- T5 }9 G, n4 n
之前都没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10-11-23 09:53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起O运的时候我被没收了一把折叠剪刀
( v( }, j4 ]) N7 Q( w就是地摊1块一把的那种6 J$ w0 u2 p- M- `( [' e
我拿来当钥匙扣的..顺便偶尔台开个快地包装
0 {1 g; M/ e7 Q8 p' h' a结果被当大杀器没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0-11-23 10:03 | 只看该作者
记得我们这有一年开亚东会(亚洲冬季运动会),我去当地五星大酒店(运动员和外国官员下榻)公干,身上带的来兹曼也被查出了,不过不敢没收,只是说代我保存,出来的时候还给我。( _8 L9 c# w, R1 D0 w$ O4 I
; Z1 M' h( K! h) A! D( l0 a1 j
还我的时候看那个小JC很喜欢的样子,肯定是不想还的,只不过不敢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0-11-23 10:29 | 只看该作者
带着电筒经过无数次安检的表示你被忽悠了fisher 发表于 2010-11-21 00:12
+1,我回家路黑吹咩…不过我还试过一把莱曼混进了SB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