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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比达 于 2006-12-14 16:59 发表4 N+ b y, Q0 j5 C
其实,来暗的就做完就溜,不要留下手尾;来明的就往脸上甩证件。 % P0 P' Z- D3 B
甩证件有个P用哦,那时都火起来了,管你什么身份,动手了再说,再说来明的就是动手了,甩证件暴露身份是愚蠢的行为,搞不好皮都给剥了,不如打个闷包,打了就走,干净利落...........
- h* t1 ]' T/ Q5 `% ?本人真实案例:前女友在酒吧被803刑队的一SB调戏,当时怒火冲天,也不知其身份,出手就打,那比甩证件,老子干他更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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