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了车,还用买枪吗?(ZT)

[复制链接]
查看: 829|回复: 1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9-14 1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这个人,心眼比较小,换句话说就是情商比较低。经常看别人不顺眼,爱和人口角,树下了不少仇家,有时还真动过杀人的心思。可我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不得不强压怒火,把自己郁闷的不得了。所以,我经常做梦,梦见自己满身尽带黄金甲,腰别一把雄壮的五四式手枪,威风凛凛的走在街上。左青龙,右白虎,老枪在腰间,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 Z! q( L6 U/ W# T; f7 Q0 i4 I   
- D3 A$ Y; x8 K* a   持枪这个梦想终究是个白日梦,不会照进现实中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Z7 X; d' l. W( G' G8 S* c
   唉,那么持枪杀人呢,不用再查法条了,肯定是死刑无疑,因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毋庸置疑。
- |: \* A6 ~, r    7 ?2 g+ h- z7 e0 t/ U& ?3 ]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驾车杀人侯建军死缓的案例给了我一个惊喜的提示,有了车,还用买枪吗?  
* `' d+ L! J/ t8 O; w% o   
6 x+ b1 b5 `3 }$ t. v5 w   经过认真琢磨这个案例,我发现开车杀人要比持枪杀人有四大优势。 ) t1 S: j# \; f- \& E$ q
   1、罪不至死。辽宁省高院判决的首要理由是“鉴于本案系因交通纠纷导致矛盾激化所引发”。由此可见,用车杀人虽属故意杀人罪,但是不等同于持枪杀人那么恶劣。
$ B8 S/ {8 R% B  y6 }   如果想杀某位仇人,不妨试式用车的左侧倒车镜和其刮碰后,刮掉倒车镜玻璃片,遂下车假装与其发生争执、撕扯,然后用车继续追撵,将其撞倒,杀死,后迅速投案自首。
6 N( a6 N1 U, o9 W2 {4 h    8 m' n1 f0 B1 d, @' B* s3 }; O
   2、携带枪支是犯法的,而开车是合法的。
7 i; e3 X( y3 Q7 f: a9 @   携带枪支触犯法律,而开车只要手续齐全,有牌照,按时缴纳养路费就可以了。
7 L6 L1 }, d# @" J1 a   
1 K; q9 K) Q& }! K+ f   3、车要比枪威力大。
) T% M8 r' R( W$ g' J   手枪一般有效射程不超过100米,最大杀伤力的距离为25米,据说,隔着100米的距离,五四手枪的子弹都打不透一叠报纸。
; ~1 S, j5 y& X* A1 H, p   随着发动机技术的改进和车身材料的更新,汽车0—100米加速越来越快,最快的可达到2.6秒,普通的汽车加速也能达到7秒到12秒不等。
# `' c: i: C3 a3 ]3 e   / f' r% `7 ^# |/ t
   子弹不会拐弯,而车能急停能拐弯,俨然就是一枚热力追踪加人工导航的巡航导弹。甚至汽车还有一手导弹没有的技术,叫“漂移”,有兴趣者可以看看电影《头文字D》。
) P+ c7 o0 t) d' {   而中国道路交通死伤人数全球第一,这更加证明汽车要比枪支威力大得多。
! c7 S9 I! o+ h$ c& ^/ m    " Z3 R/ M, |% W6 b7 Y
   4、用车要比用枪有快感
, ~5 _1 b7 s9 v3 p# [  D   用枪杀人通常是很短时间内发生的,拔枪、开枪、收枪就三个动作,简单机械,而且对方死得很痛快,有损复仇的快感。
3 ?* z8 w( z3 `+ q( N  \6 w+ S   
7 B& J& ?( Z+ o   开车就不一样了,可以“掉转车头继续追撵,并越过路边石,从行人通道口冲入该广场”,既可享受到远古期那种大呼小叫追逐猎物的成就感,又可感受到在古战场驾驶战车纵横驰骋的豪迈感。而且仇家被撞倒会死得很痛苦,“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导致颅脑损伤后,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这样完全可以获得复仇的快感。
0 r$ _' P& w5 E. Q    1 H6 b8 ~$ L( {1 c9 I8 E# d
    / o* Y1 \8 d- q1 H4 ^5 P0 j
   有了车,还用买枪吗? ; E2 C. Y/ B9 B% u9 q% ^
   看来,无需做答了。
7 p3 ~& |5 c8 Y4 F# ^   , \  Q) @: o+ N+ }
   现在,唯一让我头疼的是,买辆什么车呢?
5 y* ^- v7 T0 v. p* s+ K+ c   是买辆苏秀文那样的宝马车呢,还是买辆候建军这样的现代车呢?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06-9-14 11:33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讨论狗的,不是讨论枪的
8 i( [) G) L# S+ R; ?狗是用来收藏娱乐的,不是用来寻仇杀人的
% P" Q+ _! l# J! S0 Z1 F  j6 d$ E  U. k+ ?6 ^
如果想杀人,一把菜刀就够了,不用费那么多心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6-9-14 11:44 | 只看该作者
MIMI写的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6-9-14 11:56 | 只看该作者
手枪一般有效射程不超过100米,最大杀伤力的距离为25米,据说,隔着100米的距离,五四手枪的子弹都打不透一叠报纸。 # H9 Z/ F8 C+ Y8 _. M# I, v
2 C* q% @' P+ G4 }

3 E# |% ]$ o8 V" i试试,54的7.62弹头在千米之外任有杀伤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6-9-14 12:38 | 只看该作者
叫个杀手,车和枪都不用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6-9-14 12:56 | 只看该作者
LZ的文章只不过是借枪讽刺这个案件,正好,刚看过这个案件的报道,看LZ的标题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估计是说这个事件了.进来一看,果然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6-9-14 14:13 | 只看该作者
唔....车果然比枪还好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6-9-14 14:25 | 只看该作者
开车撞死人只算交通事故,开枪杀死人可是算持枪杀人罪的,所以同意楼上XD的意见,车果然比枪还好使....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6-9-14 19:44 | 只看该作者
俄米豆腐,,,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6-9-14 20:04 | 只看该作者
以后买车PK人了.动刀动枪的太难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6-9-14 22:16 | 只看该作者
这年头,要杀人哪里还需要买什么木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6-9-14 2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激进中国 于 2006-9-14 20:04 发表
0 S& D* g2 \8 e+ d5 s以后买车PK人了.动刀动枪的太难看
  d. [; U. `# v, E* S4 W5 E

/ D6 y. P' g( E8 _2 k4 A
- H; b9 w! g1 _这前期投入有点大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6-9-14 22:34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有动机~~都算是谋杀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6-9-14 22: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华头 于 2006-9-14 22:34 发表7 m5 R$ p" ^0 s; }
只要有动机~~都算是谋杀吧

% q* v/ ]5 D) Q6 O9 \1 w# S  U/ q6 i; z) V2 V4 _& S4 Q# m8 _
动机很难取证的,所以是个很好的空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6-9-15 11:22 | 只看该作者
买辆QQ 最便宜的型号2万多  或者买辆快要报废的2手车1万多搞定 反正只撞一次 撞死就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6-9-15 11:35 | 只看该作者
能用车杀人的职业杀手很难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6-9-15 16:39 | 只看该作者
来辆2手夏历  几千块钱
" z% ~: I, B* P8 }还没有刹车( s. e: M* f7 `6 h& ?+ `8 p
这用着多刺激啊
! z  x% i5 H* T6 @' \9 ?! R$ z7 u% i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6-9-15 17:24 | 只看该作者
买那种止动能力强的车,小轿车的不行, 不一定能ONE HIT ONE KILL, 卡车头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