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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外及魔都新闻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穿短裤的暴徒    时间: 2011-1-6 09:44
标题: 国外及魔都新闻有感
美国华盛顿州林伍德巿( Lynnwood)的居民,晚晚睡得安心,因为有这位「凤凰侠琼斯」( Phoenix Jones)。他并非超人,也不是蜘蛛侠,而是一位普通人,为保护居民安全,晚上穿上紧身衣,在大街小巷巡逻。罪犯看到他,比遇到警察更害怕。6 P* ^4 O0 d# j) a3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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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的超人喜欢在电话亭变身,凤凰侠琼斯则爱在一间漫画书店的密室换上战衣。他有姿势、有实际,居民阿丹周日晚到停车场取车时,瞥见一名贼人企图偷他的车,他正準备报警时,凤凰侠琼斯突然出现,偷车贼嚇得拔腿狂奔。
0 c0 K! u) M$ B) A+ j* D: l5 g在传媒安排下,阿丹与恩人重逢,凤凰侠琼斯向他展示各种装备,有防弹背心、防内伤的保护板,腰间有电枪、防狼喷雾、催泪弹等。凤凰侠琼斯说:「当我走进社区,罪犯都因为看到这身服装而走开。」
! X4 y9 M; k, j0 A! I凤凰侠琼斯行侠仗义的原因,与去年电影《劲揪侠》( Kick-Ass)的情节相似。劲揪侠因眼见好友被劫,旁观者置之不理而当上英雄。凤凰侠琼斯也因为朋友和儿子相继因街头罪案受伤,决定走上街儆恶惩奸。
& d- n9 p9 y/ m凤凰侠琼斯并不孤单,有八名志同道合者与他并肩作战,他们号称「雨城超级英雄运动」。警方发言人卡普尔指「公民参与灭罪没有不妥」,但他建议巿民为安全起见,最好在罪案发生时只负责报警和做目击者。凤凰侠琼斯同意,但强调队员「有军事背景或功夫底子」,有能力保护巿民。* {& G9 w5 ~$ R-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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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S( O0 m. I" `- u「凤凰侠琼斯」为保护居民,晚上穿上紧身衣,在大街小巷巡逻。$ V" c; g. K5 {. W# o- s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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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2 B% @" ~/ b9 ?「凤凰侠琼斯」爱在一间漫画书店的密室换上战衣。! r: u- [" p$ I5 \( q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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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y: v! Y+ O3 Y2 w另魔都日前发生一起偷窃转抢劫的伤人案件 公安局呼吁市民要见义勇为0 e6 h; a; \) V; ~

8 B2 s" j8 C  z. ?! U8 u  `9 w- o6 _市民表示因见义勇为所产生的后果当局能全部买单的话所有问题就不再是问题 部分街面巡警可以下岗 6 r: r" h) r. C9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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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警察同时表示对生活压力不大
作者: lighting    时间: 2011-1-6 09:47
美帝那也有见义勇为的热心好市民!
作者: loveweiyao    时间: 2011-1-6 10:06
让我想起了海扁王
作者: 穿短裤的暴徒    时间: 2011-1-6 23:28
让我想起了海扁王
! q' }4 C  j/ w5 j6 u3 H8 n# M" u) floveweiyao 发表于 2011-1-6 10:06

# k; [. N/ R5 j6 q" k
) D$ u* ~9 w" I) J还要想吗 文字里提起好几次了
作者: 钢柔仔    时间: 2011-1-7 01:42
美国警察支持这种做法但呼吁民众要保护好自己,只报警和目击,剩下的事交给警察。而魔都警察呼吁民众见义勇为,我艹啊,P民见义勇为你干什么去啊?光顾着钓鱼发财啊?
作者: mayoasis    时间: 2011-1-7 01:47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1-7 02:16 编辑
4 ~5 s- ^8 d. K0 U, \. d# ]2 m( m" a/ H+ A5 m. H$ J
论坛里刚有帖子讨论美国可以见义勇为,天朝不可以,天朝不好。' y9 x; a0 U9 S2 S
这个帖子又说美国警察不鼓励见义勇为,而现在上海鼓励了,又是错。  r- t( y: n; y
反正天朝怎么做都是错,都能找到理由开骂。
1 t/ r" U1 f+ [& j7 l2 v' E
/ N1 K4 h  D& h) Z7 L' S5 r其实您骂的理由完全不成立,个人的见义勇为和维持13亿人的治安秩序工作完全是两码事。4 c" Q2 g# J9 K
就算骂也要找到问题根源,有的放矢。# I0 ~) Z& s6 d- e
天朝和美国在这件事上的主要区别在于:/ J7 |4 j7 y4 A& @( F% T
天朝鼓励见义勇为,但并没有在法律和经济上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可能会做好事却不得好报。1 x4 X0 N+ s2 `, k, p1 T  \
美国虽不鼓励见义勇为,但万一有见义勇为者,会保护他的权益,不会做好事没好报。! h, `* I9 T1 R$ [3 |
但也不是绝对,在美国见义勇为也要看所处地区的法律,自己的行为过程是否合法。* b" m" w3 {9 ~  q, g1 a% i3 t
前一阵在美国的丁丁持枪正要见义勇为,也被拘留吃了点小亏。
; y' b% h+ J! u( m1 i2 H% c7 V象凤凰侠这样用非杀伤性武器就没问题,不过遇到持枪的悍匪,也是很危险的。
作者: 华头    时间: 2011-1-7 03:16
论坛里刚有帖子讨论美国可以见义勇为,天朝不可以,天朝不好。
+ ?# U* ^* [$ o7 D6 D这个帖子又说美国警察不鼓励见义勇为,而现在上海鼓励了,又是错。
$ b1 h  Y: w6 u1 o+ u反正天朝怎么做都是错,都能找到理由开骂。, T1 W) ~) q! [7 H5 L#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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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您骂的理由完全不成立,个人的 ...
5 k) _; t5 c, r8 J4 s* ]% Xmayoasis 发表于 2011-1-7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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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骂才奇怪,哪国人民不骂自己国家的
$ M6 r9 B7 V# Y" T我看只有朝鲜
作者: gumi    时间: 2011-1-7 09:29
鼓励见义勇为不是一句话的事,要做出实际的行动。先别说钓鱼执法和扶老太太的判决给社会带来了多坏的影响,也不说那么多见义勇为而受伤的人被治疗费用逼得家破人亡的惨事,单说一点:天朝的法律根本就没有给我们这些屁民见义勇为的权力。原因很简单,你要见义勇为,就必然会与罪犯发生冲突,但是在冲突的过程中,他搞伤了你,警察多半抓不到人,就算抓到人,你的伤他们也不会管。但如果你搞死搞伤了罪犯,放心,警察叔叔一定会将你绳之以法,并且,正义的法官也一定会作出让你赔偿罪犯人身伤害损失的判决。这不是笑话和讽刺,而是无数人用自己一生的幸福已经证实过的事实。
. O  r- V; F4 X# l8 S/ X' S(根据天朝对于正当防卫的解释:当抢劫犯夺走了你的财物正在逃跑时,这时候他的犯罪就已经结束了,受害人或是其他见义勇为者是无权追赶的,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而如果在追赶的过程中发生冲突,导致了罪犯的伤亡,一般来说,就属于防卫过当或是过失杀人,枪毙倒不至于,但几年的牢狱之灾是肯定免不了了……老实说,我想全世界估计也没有比这更操蛋的法律了吧?)
作者: 钢柔仔    时间: 2011-1-7 10:14
我想说的是人家老美警察这样的说法至少让人感觉他们没有推卸自己的责任(我没说魔都推卸了),且也是怕发生绿大你说的那个丁丁事件。而我天朝的情况8楼已经说了,前段时间还在猫扑上看到《街头见义勇为指南》和《街头扶老太太指南》相当的讽刺和心酸,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街头遇到抢劫怎么办,好吧,你们都是牛人,会像电影里一样打趴他们,一两个还好说,多了我是干不了,再加上如果是羊肉串国家也不帮咱。街头扶人…有隔壁女人有羊癫风一次在菜市场发作了,人们也是围观,幸亏有卖菜的熟人看到骚动过来,才把她送回了家。我没出过国,不了解外国是啥样,但你不了解他人父母也总知道自己爹妈有啥毛病吧
作者: gumi    时间: 2011-1-7 13:01
楼上这位兄弟说得不错。其实每个人都知道,这世上没有哪个政府和国家是完美的,理想和现实总是会有一定的距离。天朝和那些发达国家的不同就在于:天朝总是会回避自己的不足,并且用一大堆连他们自己都不信的大道理来说教,但处理问题是,板子又总是落在比较听话的那个人身上。(因为听话的人好打)而发达国家的政府,他们却可以正视自己的不足,并且会从实际出发去告诉自己的公民在遇到那些突发意外时该如何保护自己,两者相比,就不难看出我们的政府为什么老是被骂了。$ i. A6 I5 R" t- [) u
一个是满嘴的圣人之言,背地里却男D女CANG,而另一个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至少他们会跟你说实话,并且给你自卫的权力。
作者: 穿短裤的暴徒    时间: 2011-1-7 13:10
有的事大家都心照 所以看看笑笑就好了 不用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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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  x+ V( j5 F4 \# U* w- }( u还有魔都这次硬是把老公帮老婆这种家庭团结说成见义勇为我觉得他们的语文水平高啊
作者: mayoasis    时间: 2011-1-7 13:14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1-7 13: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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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满嘴的圣人之言,背地里却男D女CANG,而另一个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至少他们会跟你说实话,并且给你自卫的权力gumi 发表于 2011-1-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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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多看些历史您就会明白,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和什么体 制 政 党没有关系,而是中国人的历史问题。
& s! A0 o/ m( i# r6 n6 [7 V古代官员朝廷做的比现在还恶心愚蠢十倍百倍的事比比皆是。; |5 ]5 R5 O' P
这事儿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就埋下了根子,到蒙元开始独尊理学发展到极致。
& P$ {1 _4 a7 ]中国人的可能性都被这两件事扼杀了,以这样的民族精神为支柱,能辉煌两千年已经是异数了。
作者: akbuilt    时间: 2011-1-7 13:23
糊涂了,记得前2个星期在广州的一份报纸上报道过,美国是不赞成(还是不允许?)见义勇为这种行为的。因为公民没有限制人身自由这种权力,只有警察才有。前几年(记得是大年初二),我在广州西华路,抓住了一个偷我钱包的小偷,拉进派出所的时候,阿SIR第一句问我的话就是:你有没有打他?说没有是必须的。当然,那家伙是被我按到在地(估计是那厮饿的慌),狠踹了他肾脏附近几脚,然后又被赶来的保安反绑双手(途中保安也赠送了几脚给那厮),口叼作案工具--镊子,自己走进派出所的。根本看不出有外伤。
作者: gumi    时间: 2011-1-7 19:35
回绿洲,别被TG的教育骗了,中国古代虽然当官的也不是什么好鸟,但至少有一点他们做得比现在好,那就是他们至少给了老百姓自卫的权力和有限的武力。
8 o: D) H4 S4 l2 n我来说一个古代的真实案例吧。
$ w8 U* p( {% M( ^% V' [好像是宋朝的事,说是有个家伙跟人去斗鸡,他的鸡很厉害,赢了不少的钱,然后他的一个熟人就想买他这只鸡,这家伙不干,那熟人于是抢了鸡就跑,这人追上去,在街上两人打起来,结果把对方给OK了。这样的案子如果放在现代的中国,就算排除赌博的因素,这个人至少也是个防卫过当的罪,但在当时,官员却直接判了他无罪。因为古代的法律没有那么多狗屁门道,人家只认一点:杀盗无罪!
作者: 钢柔仔    时间: 2011-1-7 19:54
本帖最后由 钢柔仔 于 2011-1-8 00:52 编辑 : f* C6 j$ Y% k5 f* [  Q  [. D,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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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与小白菜那件冤案也是上京告御状,最后慈禧亲自过问,最后处理了100多个相关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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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 `7 n+ g- U3 ]我说这个只是想说至少我从小接受的历史教育和事实不符,没有其他意思
作者: USA200202    时间: 2011-1-7 20:47
得啦,不喜欢中国政府的人换一个国籍不就完啦,哪里需得着多费唇舌辩论大是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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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估计就是换了国籍,你们也会向所在国政府开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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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5 r# b: N9 J$ T4 \1 ]$ D因为压迫与不公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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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国更不是天堂……只是,波士顿这边的华人稍微过得轻松一些罢了。
作者: 黑点BlackPoint    时间: 2011-1-7 20:58
骂ZF是地球人的通病,换哪去都要骂,给骂又不是啥坏事,恨铁不成钢而已。骂又不犯法,照样交税、照样缴费,各种ZF要求一律做到,其实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
4 W: c4 X1 V- f# O/ b3 F3 G/ ^而只有那些嘴里时不时高喊ZF万岁,ZF功德无量的自我标榜为爱党爱国人士的伪君子却从不向自己的国家和ZF交税,也极少拉动自己国家和ZF的GDP数值,甚至连ZF要求办理的暂住证都大言不惭的表示不打算去办,除了狗屁连篇之外一点实际行动都没有,幸亏中国这种人不占多数,否则早亡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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