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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的核心内容应该被划为两个部分, 简单说就是, 双方达成一致的部分和双方保留分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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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G+ v5 V* p' _! ?/ D0 M+ T也就是说, 达成一致的部分是双方均同意"一个中国'的基本原则,双方均不应当"单方面"否决这个客观原则. 至于保留分歧的的部分,用一个英文词组" agree to disagree"比较贴切, 也就是说双方暂时在这'一个中国原则' 的具体定义上有所分歧.,也同意暂时保留这个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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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谓 "一中各表", 主要是台湾方面的主张, 大陆方面则主张在确立"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对其"具体定义"保留继续磋商的余地, 应该明确的是, 其并没有对台湾方面提出的"一中各表"主张提出明确的反对,亦没有明确表示赞同. 台湾方面亦没有对大陆的主张作出明确表述. 所以,"一个中国, 各自表述”只是当时台湾方面的主张,恰恰属于“九二共识”中双方存异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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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所谓"九二共识", 不过是一个松散的框架, 给双方都保留的相当大的回旋余地. 不过相对而言大陆被动一些, 因此大陆主要还是主张"维持现状" ----你不冒头我不放枪. 至于扁提出的所谓"根据九二共识,大陆应明确承认一中各表原则", 和阿九的"五要", 呵呵, 既然连作为根本依据的九二共识都还存在重大分歧, 现在又要再加上新的条款, 地基都不稳,还想盖高楼么? 这样有什么可谈的呢, 还是先保住原先的平房好了.把破门板补一下,烂窗户换一下. 防止一不留神放进了什么豺狼虎豹耗子精,咬了好人还做了窝...那可就麻烦了... 正所谓.....和气生财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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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l) X( w$ z+ |* R% l至于一本杂志所下的定义, 不必过于在意, 看了就看了, 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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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amblin 于 2006-8-18 21:5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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