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比达 于 2006-12-14 16:59 发表3 k; V$ [! s r3 [
其实,来暗的就做完就溜,不要留下手尾;来明的就往脸上甩证件。 0 V c0 G- y9 @
甩证件有个P用哦,那时都火起来了,管你什么身份,动手了再说,再说来明的就是动手了,甩证件暴露身份是愚蠢的行为,搞不好皮都给剥了,不如打个闷包,打了就走,干净利落...........! t2 t, O+ ?5 C8 x- T% U# T# _: H* b
本人真实案例:前女友在酒吧被803刑队的一SB调戏,当时怒火冲天,也不知其身份,出手就打,那比甩证件,老子干他更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