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海开了第一炮!

[复制链接]
查看: 942|回复: 2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3-29 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警方称CS实战族用仿真枪涉嫌违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15:14 新民晚报
$ |8 L8 ^( h/ ~! o$ ?2 r' p5 Y/ y' L" P) I: }7 R7 ^
  本报讯(记者潘高峰通讯员忻文轲)市公安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为维护本市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凡持枪支、管制刀具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抢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一律依法严惩。
$ s! v, f) ~  L2 o/ @7 N' @; d  上海警方《关于严厉打击持枪支和管制刀具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于日前发布,4月22日前自首并上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违法情节轻微或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其他案件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免除或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上述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一经查实将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
2 \- u9 t! z, x# p  据警方透露,近日,少数不法分子在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处,持枪、持刀从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带有涉黑涉恶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此,上海警方相继快速侦破了数起违法犯罪案件,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落网。2 l/ ]$ O0 m1 R2 {1 K
  上海警方表示,枪支和管制刀具属于违禁品,未经批准不得制造、贩卖、携带。CS实战族使用的“仿真枪”涉嫌违法,应予以收缴;如所持“仿真枪”具有杀伤力的,且具备制式气枪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枪支,除收缴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一些摊贩擅自摆摊以气枪射击气球的牟利活动也涉嫌违法,应依法予以取缔,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07-3-29 21:03 | 只看该作者
我操你妈B!瞎JB搞!违法犯罪的不去搞,尽搞欺软怕硬之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7-3-29 21:08 | 只看该作者
制式气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7-3-29 21:24 | 只看该作者
完了~一定是那次女记者事件的反扑~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3-29 21:33 | 只看该作者
正常的,每年各地区都要开展一次收枪活动,春季治安专项而已,自己多小心些就好,一般1-3个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3-29 21:33 | 只看该作者
欺软怕硬!!!!没有天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7-3-29 2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7-3-29 21:42 | 只看该作者
涉嫌违法,应予以收缴
! c8 `2 v: x* i0 o
/ P4 e9 L5 }% S" L! b3 c7 p  ~) ?; h! K: n2 Q
5 |, L% K7 N9 v; s1 s
涉嫌啊!河蟹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3-29 22:55 | 只看该作者
太好了,,我买水枪去。。做火焰喷射器。我看他们算不算违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7-3-2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河蟹啊河蟹$ L$ L) d" t2 g( m. p4 ?; s2 z
跑路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7-3-30 00:2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7-3-30 09: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切特务 于 2007-3-30 00:21 发表
$ }9 Y, l2 q( k9 s8 w* I# Q支持!
$ x: s1 W  l7 w( q

. d7 ~  g+ g  e  y; d4 v3 H支持跑路还是支持收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7-3-30 11:01 | 只看该作者
制定这条款的那帮 逼们 会断子决孙!!!!!!!!!! :874 :874 :87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7-3-30 13:08 | 只看该作者
河蟹行动要开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7-3-30 14:04 | 只看该作者
大型犬都快解禁了+ C# B" F2 u7 @! v
惟独这玩意不解
0 [& m- H0 F' d) q0 `+ i体现了河蟹社会以人为本的垢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7-3-30 14:22 | 只看该作者
RICK2兄是LOST迷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7-3-30 16:54 | 只看该作者
哎...真是河蟹啊.....不去抓作奸犯科的,反而抓这个....失败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7-3-30 17: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anjia521 于 2007-3-29 22:55 发表
: C8 Q! Q% k! @) a8 E1 ?1 s太好了,,我买水枪去。。做火焰喷射器。我看他们算不算违法~~

  A1 k" q; B" B# ~6 W  V
. h4 P4 |* h, ]5 S6 B% K
8 L" z0 t3 q: L) ^7 \我们读书人,怀内慈悲,我用尿就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7-3-30 17:35 | 只看该作者
第2炮?GZ,BJ?全国?藏狗藏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7-3-30 17:44 | 只看该作者
那些稀饭显摆露械的家伙即将食蕉鸟! u; S$ p# M4 [& i% r1 E
偶们还是低调一阵吧,把战队LOGO车贴撤了、狗狗藏到厕所吊顶里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7-3-30 20: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sino_life 于 2007-3-30 14:22 发表
! J- ~7 l' i$ Q0 T6 V' D) A8 GRICK2兄是LOST迷吗?

# R' h  l1 |2 |+ A8 Y6 e# o索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7-3-30 21: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pq0001 于 2007-3-30 09:44 发表
7 n! q& Y2 D9 w" Q" o, Q$ Z0 G* i
* C7 m7 @9 r4 r
8 k8 w) }. F) a支持跑路还是支持收缴?
" V5 v) {0 y. e/ F3 V4 a  c! z
# \6 s& P7 R' F/ t- S- b: N
: j$ O( c. M% f, B
支持收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7-3-31 14:49 | 只看该作者
汗……我以为是开什么炮呢……看来是我想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7-4-3 06: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切特务 于 2007-3-30 21:23 发表
/ I3 U- O9 f$ D2 P( p6 b+ a# L: m; J$ u
+ I" ]# R( l/ {2 D4 u/ E
" W, V  f& E$ z
支持收缴!

$ i8 c- M8 T' [5 [
' q$ ?3 Y) W8 d; N8 m# i3 S# t
+ m+ r& F1 }& w/ N7 U4 L: p7 z2 Q      
4 |8 F) L4 W: Y% l4 f
; U! C! V* l- R- T% H0 }你个鸟人,自己没有的玩,自己可以玩真铁,就来起伏我们这些良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7-4-3 08:06 | 只看该作者
你长的难看,影响和谐, 你违法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7-4-3 09: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切特务 于 2007-3-30 21:23 发表
. j4 f/ X) l; S1 D& P; }/ L% N, L* U  z9 s7 S0 O

* z+ W7 ?6 p* x: F. n) d+ }
- R9 B$ P/ F' M' I支持收缴!

8 r+ k( _! X5 U# C! ~3 V7 G1 ~* d. I( U- _' F

; j2 ?5 m$ e, I$ Z% T) E0 Q; \5 r 玩真铁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7-4-3 10:30 | 只看该作者
一边是满世界的嚷嚷要抓管制刀具,一边是满大街乱窜的卖管制刀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7-4-3 12: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mmsgeng 于 2007-3-29 21:33 发表. f' R4 [* k& s8 v
正常的,每年各地区都要开展一次收枪活动,春季治安专项而已,自己多小心些就好,一般1-3个月。
8 a3 g5 p/ c5 j9 k' p0 I5 V
# X: l1 m5 ~$ [" ]
净挑天气最好的时候9 k; A0 M) a# z/ C! \

  b/ o! f6 b& D' l$ J5 H  Z8 Q0 H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7-4-3 21:4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我为枪狂 于 2007-3-29 20:38 发表- k0 u3 z# k7 U3 N( ]4 e6 s
上海警方称CS实战族用仿真枪涉嫌违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15:14 新民晚报 * l3 @; t2 [/ @3 ^. b3 Y. I

0 w" Y7 r1 k; K% x; K$ F- [1 F2 e+ I% s: K  w8 c3 t% ]7 I, ~
新民晚报这个名字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兄弟是从哪儿找到的?兄弟是什么地方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7-4-3 23:18 | 只看该作者
先帝说了:屁股决定脑袋嘛。& s; u: e1 D( `6 q6 i# o

+ a) T* i- c2 U0 X8 [+ \+ b7 M+ w人的认识由位置决定。bs我也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