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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迷收藏1594件枪支散件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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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军迷收藏1594件枪支散件获刑3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01:28 京华时报 2 C$ K( q7 ?3 |1 w+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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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迷收藏枪支散件获刑3年 制图 黄闵

1 Q9 z, V+ m0 m9 o2 A2 R+ L0 Y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贾某因为爱好收藏枪械,在自己的暂住地储存了上千件各式枪支散件,而且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日前,贾某被海淀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 ?6 s! y$ V: ?) r  30岁的贾某从小热爱军事用品,枪支、军服、刀具都是他收藏的宝贝。3年前,贾某把从各地收集来的枪支散件放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并因此结识了不少有着同样爱好的发烧友,大家也经常相互交换一些藏品。8 }& s! w$ p/ |) x
  2007年2月1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贾某的暂住地海淀区颐和山庄紫霄园内,起获五八式、七七式、五四式、八一式等制式枪支的弹链、弹夹、弹鼓等散件共1594件。$ b, X7 \/ m% R$ t/ q( Q& R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在暂住地非法存放大量枪支散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贾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散件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这些散件虽然自身不成系统,不能组成一只完整的枪支,但可以与其它枪支零件结合后组成完整枪支,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 z. y2 D) ?5 }: L3 t. t3 s
  此案主审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30件枪支散件就合计为一把枪支,在贾某家起获的1594件枪支散件相当于53把枪。鉴于贾某持有的枪支散件主要为弹夹、弹链、弹鼓等枪支的非核心部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军事爱好者收藏枪支散件和商家出售散件;贾某也并非是制造、储存、买卖、运输枪支散件的源头和窝点;此外也考虑到贾某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M" j# u/ s- N% }$ I
- v+ ]; {1 @9 A/ E# @- i
& P, C% @0 V1 ?& B2 f

- A3 o. X/ Y2 S" C* h$ o* y3 ?0 chttp://news.sina.com.cn/s/l/2008-03-10/0128151103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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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1:21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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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1:34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到处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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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2:15 | 只看该作者
谁让他到处卖了。也不能说他不低调,也可能真是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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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2:20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加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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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2:24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人,我只能这么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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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isher 于 2008-3-10 21:21 发表
- \5 d6 K1 w( E2 q海洋法又来了
2 R% k. ]2 y4 F/ N1 [

8 ^% C: q0 C# \: q! n7 R* \0 X- O' c% B3 E- D/ C
你的意思是这回判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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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3:26 | 只看该作者
咱们是大陆法系
. w+ O: B+ s' A% A( V4 @6 s* B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
7 U0 j. R  f/ [2 ?) ]+ m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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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4:03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个3百多发的弹链不知道法官大人会不会拆散了算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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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4:26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说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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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4:26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就会帮你拆散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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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7:19 | 只看该作者
自从孙志刚死了以后我就对现在的ZF和法律没有任何信心与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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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zhqs9 于 2008-3-10 23:26 发表
" g; l) K% E0 J- N咱们是大陆法系& g* b" g+ G6 |0 _, ~5 P9 C5 G
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
. a  Y7 k6 D) X' I3 e" L% s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 D7 b- ^7 ~( }2 n3 Q; W! o( P7 ~. F8 Q) x
你丫整得跟法学博士似的~挖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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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9:55 | 只看该作者
司法解释理论上讲应该是从属于法律的7 }$ {8 I6 _- O* d& N3 D! D) k1 q" L1 H+ w
" x1 {1 q8 s1 |7 I9 J2 j4 Z
结果在这个星球上只有一个国家( d% G4 s" O  O, a; E6 T& K

$ t0 j& D4 `+ ~3 `$ b那里司法解释成了兜底性、堵截性规定
+ b9 Y9 d: Q& O! B8 F1 [* `4 f" L4 _* D+ a
非常牛叉- z0 G$ v8 u  U9 n

! O; }# Y! @$ h& b( Q4 W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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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1: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zhqs9 于 2008-3-10 23:26 发表 % i6 H0 D) D- w
咱们是大陆法系
- ~5 s# h- E# `- C/ e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6 \- N9 c$ e" o1 |; O
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 v- L" Q9 \+ d7 W, I6 s; i  Z2 }6 R+ D4 y. L2 v0 c& N1 X- F/ }
明白我的意思就行啦,抓字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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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1:50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海盗法则?
  @0 E; a1 w/ i, K1 M! N% g! S连弹鼓、弹链、弹匣都可以按“30件散件拼一支枪”来算,海洋法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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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2:55 | 只看该作者
让丫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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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3: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iangpig 于 2008-3-11 09:46 发表
5 S7 Y  S1 Q- `- E
; C' S. S& r' S5 p# K. G" d; u4 V$ d6 i
你丫整得跟法学博士似的~挖卡卡

# P+ H; p; L3 \8 G. t- M' s8 X. `& u. ~2 E' \* N
跟LP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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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3:47 | 只看该作者
枪支散件?怎么个散法?是不是上面的柳钉也算捏?如果有个拖拉机上面的柳丁能装在81杠上面是不是那个拖拉机当坦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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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3:58 | 只看该作者
拆到不能再拆了吧4 ]$ S0 G/ f3 {6 X
护木劈成牙签估计就8算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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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4:12 | 只看该作者
大炼钢时代回归...这家伙可能会把东西全都溶了...制造军舰去...1 A: X: ?6 u& R  e) |5 q, x

, }% ~3 e* N: V     到时候他丫的就直接枪毙...罪名是:藏匿可造军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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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5:24 | 只看该作者
靠!问题是我一直都不明白你的意思啊~~~~
9 \" V6 F9 ?0 E5 j$ D. G0 I  V: L3 d, J6 h9 v/ P# U
政府就是政府跟什么法有关系吗??那些都是道具,你们也都老大不小了,怎么还这么傻X啊~~~~
( Z/ J: F& g7 e/ z: }# Z; {5 u& f* {9 d4 _' ?/ f5 t5 M+ K
每次一看你们跟这瞎BB就来气!!!! T. f8 L5 u' R, g- @0 j3 q& R
9 L' l2 ^$ D7 b
挑战政府就是自寻死路!4 J0 h' Z0 i! ]) A' k3 L' r( y
* s' N3 ]# A% _1 e8 R7 [7 Y
没听过有个专有名词叫“人民明猪砖正”吗!
6 @4 H! e' E7 c/ [* ]+ A9 C" n: q$ M9 z" x% a' K& c9 F
跟政府不能保持一个步伐,就砍去自己的双腿好了,想在这个和谐的国家过安稳的日子你就要懂得这些否则就开路!喜欢去哪都成,走的了那是本事否则就好好待着,是龙你得好好盘着,是虎你得老老实实爬着!滋毛乍刺就等着挨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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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17:35 | 只看该作者
收几十件原装军品,类似衣服什么的,会不会算私藏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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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20:1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法律是否会影响到配件呢?
. F$ a* K* b$ X  I9 m9 G8 [比如BB狗的金身,外管,托,弹夹,甚至内部的弹簧,尾顶,等拥有者,数量众多的话,是否会被判定为,非法持有大量仿真枪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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