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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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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U& O0 C1 R& c& ^! |: v% v% v

- S$ W6 B2 P0 x- l“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3 S) X% L0 r; g+ D! ~/ X& J3 P" J# z3 d
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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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3 u9 w$ m, n8 g: Y+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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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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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 G- u- r+ U3 ]" x7 O- M
, x9 P6 B+ o8 x# K# R
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  e  F2 c( n$ A) r) ?
% ?" Q! \& W8 Q7 l7 G& v
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b3 T% x+ s! @: X# H
" O4 z0 u  v/ E) V5 w  |
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J; P# \  p8 o1 E% H  I, R

1 ?/ k8 @- {" T- U$ j3 K& l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4 _8 S  i! l/ z# ?* o& p

3 C/ e+ q# Q3 _' y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2 H1 z2 y/ a% G+ `1 }, X2 j/ B: Y3 }
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1 o, n' h# Z0 }

# s) Z! N9 \/ {“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1 i+ p, ?: }5 b

- e3 Z* o* k6 d! I3 [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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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 w- v: Q0 _2 Q. D

: H3 z! Q6 L) [# [- X: J9 `# R2 A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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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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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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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2 c5 m& V3 T; A4 f3 X# I
1 F* |/ S! l( o4 U2 X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 C$ i, @; ?* g9 D7 b7 d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x! H4 t8 X+ A- u& m. a& m: v
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0 }& o8 J5 d1 n5 u7 y

+ z3 a: _1 F1 T& G' k转贴一篇文章:
! f3 t0 o$ n+ c2 w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 T- I4 h( {2 _( v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7 D# z' w% p+ V* S% z. K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1 W. Z/ j, H: M- c# O7 I$ z4 V

0 h7 b6 z3 s$ |' g  X$ @4 r' j+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 i/ V, ~( }. w" O6 v, q6 o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 n3 g( n* s; h- m
" ]# {: G3 S8 P
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f" N/ A! J7 J; R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2 C9 h/ |+ p, y  w, p, R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g6 Q, T) t, H( U" X: R5 M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0 P& V7 M6 K: ^5 n9 ?( \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4 q) }2 A% T& v" ?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V. `: W, Q" @. }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 D  ?: [( p2 {/ _8 w

/ M2 r$ d9 N1 ]# E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x# _! p9 L+ ^; @. l7 Q8 o% U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 _3 ?, F/ j. \+ w* s" g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8 A- O) p5 O' O' F' H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R- f7 n+ e9 J! ^% z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 h& O) w+ N; `# M3 D) g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3 V5 |# @9 ~/ \; t+ e. Y( I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0 n' U# U' l$ x: \  W  \2 V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 x# V  m/ a; ]. U; X: w. {' k

: @* D* P" [/ u- D* q, b, T% e1 @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5 C9 C/ a) u: i# G& g$ L, J- Z
& U0 }5 m. B7 q* D6 m7 s: ?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D$ B2 }  A# b; G$ v; u6 I
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J: B6 g. ?! l- S" ~

: U. j) z! m6 N) n5 E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 j1 g4 @5 E  v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8 P2 V% q! c+ Y/ f
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s, @& H1 O; G; j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8 r. U% L  H8 R& x+ d9 K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8 D% J2 }: ^2 D( e8 @( z. t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1 F3 Y3 K& D8 S1 B- j) h
! g; b- L; U' R" t) r2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 B$ ?+ W# V8 }0 j: M6 X1 K% k. U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e" s2 `$ l7 N8 b* l4 X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k) k' P9 Z  D% p# i% F
' a/ ^; D2 s% }% H  j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0 U( m, W6 w$ v+ u3 E" ~& }$ p, S! A
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V* D4 \' H8 e' i3 E* I# m3 B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j4 o- y$ N) k- ?& ^$ I
) Q5 n* {$ J, M8 _. T% s# O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 R6 ?0 G- `/ z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s- U" t, Z; a; J: J
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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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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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w: z/ P+ ?3 O" s. j
+ b0 q% |& n3 D& }3 J! k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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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 x, k- r1 O- [5 w" `2 Q$ P8 v
, n9 ~$ [% x. X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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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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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7 e6 E2 y5 i2 c, l4 s9 }0 @( O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m- w" M1 m: x) s7 ~. K2 G+ j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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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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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d* \4 L  \. I) ]( R' x$ u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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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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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8 z8 N. ^4 q, L5 B; L9 ]" u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4 g3 p' C2 Z/ Z! h, b, Y5 K, T
9 J. P  M" C' f) f5 t/ v9 z, ?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 f3 l1 i4 S  ]* b7 ^( i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s/ X) _% L5 ?' p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0 J8 O) S( v, I. X) Z% W! a+ o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3 u6 N3 M- W/ Z+ V% m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s1 W7 K/ U% \! y  w2 O. p9 O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 [$ X3 {- G- U- J) P5 M6 I0 k6 @' g
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 C# j, L4 ]/ b* I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 X/ B) n* ^5 Z8 i( l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h/ A, b% \+ f6 c5 F7 G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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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9 F) X* T. R# [5 I. B0 {3 s' [" w7 f7 v. v; x4 ^0 w$ h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T' i$ Q3 v1 _: c% B9 y! e
6 I+ `& J" n, _3 M& L( j' g, J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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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 O3 {6 G' z4 M1 x( D. D6 y! X
  E5 F+ a$ H* L; j1 G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3 {& `! y- K9 B$ v0 z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v" e. z' @1 s: w3 q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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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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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0 w7 \! h0 C# n! |( P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7 s7 W$ g4 K% p/ I9 D% c; @: q
  o$ S. p1 ?4 ~( L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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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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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2 X6 n/ R* V! j! U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1 N! s( }- s1 o7 U9 C: ~; M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A% ]6 |; C" y$ {9 Y6 X
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 d4 C, P. B
5 a6 N; ]1 }2 W
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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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N9 p$ Z" O& I2 Y0 @6 @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 ^6 ~$ s' ?2 g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3 \/ |8 A( O! W6 |! f! B6 n
当中 ...
  R$ J7 D  }, j: i* N' b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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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4 N( Z' o; Y# h  G# S% W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o; b) ?6 m/ r- Q3 t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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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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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A3 e3 F1 @, D* d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4 n7 l1 M, _  v/ {5 Y1 ^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2 D) n% M9 F9 v; a( V6 ~. F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 U3 }0 w" L& W, z6 R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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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 B; L4 D$ J0 P% o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4 ]3 Y* x; `: q* H! H
& m: J, _3 F4 l9 M& Y; B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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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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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X1 e* h& R( a
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7 R* Z9 B- n9 K$ }6 G! S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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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Y- F1 S+ T% {3 J- Z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W) [) ]1 y% J# c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F# @+ i! @. f) W5 C0 s

" z' d6 `# I& t1 T
9 j# V2 {& I  O7 T  z( {7 w& B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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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4 b/ A$ Z: G# k* j. Q8 v$ n
9 E/ y- u) T5 B: k

& {- u# g" D" ?" u, p" ^( A就是这个道理$ X; H! a5 V: |- }: I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 f& ?' @$ i+ N8 V; h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 u6 m* a: d5 C# j) ~# I& }+ [7 v太悲哀了+ W4 A/ K6 j3 F3 n. e% b4 }; Z
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n' E" x, B7 T5 ]; f8 g) N# q
什么狗屁- ]6 G$ I3 R* X/ s" m; s( S% P5 h

1 u4 T$ X  J0 E, @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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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6 T% z' W2 e2 F! D4 I: {

. E+ q" b3 _4 y+ i2 F% I6 }6 d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4 K, `' S  r6 ~+ R. U2 k( H; ?, O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p9 v4 b, {" X/ P# }* q5 G0 [8 q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6 r! [3 W/ [% X1 F0 m' p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5 R! [8 l* `2 K: e/ B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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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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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2 n1 d0 {5 B& F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 J- |0 x* @4 a' t+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 m9 y( U# o! d! ?2 l  E" X7 b" F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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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 |/ p1 @! v

( r/ D% D% f5 I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5 Y! B6 L6 w+ v# D3 F1 ~
) m+ v1 A3 z0 Q' r( w* h4 S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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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4 \4 o* E3 {3 T+ D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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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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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6 y) ], W) D5 y( t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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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c# j& ~0 I* z) \. \- d& _, _7 C) ^. T# D5 H( F1 [
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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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R% _; B5 y  l* o# R- 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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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4 j# [+ O: e+ J1 s% ^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1 e; K* @+ A8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P* W" R  L8 ~
9 D9 ^/ n  o9 H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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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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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9 u. y7 Y1 k8 I  s6 y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5 i1 Y$ `% ]& [8 I  R; }) }6 O% p
) P9 Y* E, t6 O( z$ K8 d: q
2 ^: o" [$ p2 v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D$ X7 Y# J2 i, M5 D  F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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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T+ ^7 P! g" i& y+ F5 i
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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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8 z# I' w1 l( n$ T3 Y0 d# J7 V
! ~3 O" c- T& a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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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K! k% f: ^+ d)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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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W5 p% _$ h: D/ j- c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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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6 ]( u; j9 \; ?, Z& r7 J
. q9 l2 y9 A3 ]4 M6 n! K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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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s. B6 ^/ b* b) ^& b" ]2 n

2 l+ O  z0 K# v0 K- F0 t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6 q/ }8 G2 w' C. r/ c2 n* _; }0 E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G0 D4 J: t$ r9 Y& U+ g
& Z+ U  x* ^- _  T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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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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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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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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