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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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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 Q4 Y  {* `' r( m- i+ \
. ?) S# O; }4 h) i% \“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I1 y2 ^! s! y" _; G9 @3 S5 T& L$ v/ r% ^/ o
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u. `. T- J2 v# A,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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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j! P$ s( y6 T- Y9 u( u9 ]
. q# m8 r" I" g
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J9 F$ Q( y( ?4 g+ l0 q

+ K: v1 L- V: p+ ~  ?( S- A“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 e* O# Q. @+ {8 O8 i
0 I( z: z4 k: [
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1 Y& p/ K# m, D
" h( F! S1 l4 g! a, _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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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_6 p! h7 C6 I4 v- W# {
9 z+ D( P' n' E9 X- S- d
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8 L) @1 p/ M' Z5 r  N

* k7 M- _, l* |- _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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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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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8 B  \* Y+ u' ?' o- E" Q: S/ \“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2 h) n6 _1 _. E/ L2 s; u: A(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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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 s2 B4 Y6 {) g! _$ l
4 G2 ~" D. W; v2 L, e( m% x+ P  b1 a, |) E

, b( R7 ^6 M8 x* Y' N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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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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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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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 j& ]( Q5 ~7 z  c
! c8 [+ {  z' i1 p2 y# d% P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 a% h: A6 K) ]' V4 L* l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 @4 x/ p4 n' g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f; j/ q% ^( U) q2 b+ d

' h" w6 c: u6 T9 X. G转贴一篇文章:& _0 d) [, P" x/ y5 ?
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 y& O& j5 h  G8 R! n8 Q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
9 y- X+ ^7 n9 d  w# S$ J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 e: _2 `: C# d; s

* a6 r8 n( v  ~: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 c/ B6 F9 N9 L! h7 C/ h# v  b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7 a6 p2 L8 L" Y" z' j
5 n8 _( l! w/ v6 F" i
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 ]8 F3 @7 v* b0 Q0 L; b2 y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f2 s+ }" s" |2 o' b! N4 [/ [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w# {! Y; ^8 c5 L$ \8 x' D* ^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3 h4 v( A0 A* O! q! E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9 m" F* l8 [; ~' n
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9 G  M, O% ~% h9 H# F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 E( z" }1 S5 y5 D3 u( ]' o0 `7 w  b/ ~
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3 m& m3 W$ k# P$ i4 S: d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4 |1 c8 s$ a3 N% D4 \" M& ^: Z
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C$ ^. u! t( W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2 m4 b: F# I% g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1 ]# o9 L- {6 d5 k8 T& o8 t)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8 q8 I; d7 O$ C, n0 J# k2 [4 ~4 ]2 O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4 l9 Z; ^& [6 L: V8 m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7 D: }# Y+ t! X' @
- {" [6 a! o! Z  L
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R5 W2 K$ a, v. O$ s" X0 n7 R) ?1 ?
0 K9 u) b% a9 z. I  n1 g+ E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C& j& y- {4 _. s2 _
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a" K3 K! F9 i) ?# C
3 u4 v1 `1 }5 V8 R& p0 n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G" z2 v* O( n( Z& s8 D5 U" D
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2 p( r% ]/ U! H# i0 u6 R
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 k" d0 i3 c. N' D——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r6 ]1 {7 m6 X6 |3 M, @" _
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7 C3 p& q" D( \/ ?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 J8 t- a# n# T$ x

- m. @& ^, s8 B+ @( j( O* ]8 m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0 k9 x7 I' y, D" R+ x' R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Y$ @, G$ e/ i; b4 T' ], r+ e  H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7 m: Y) p- o) q) W' `

5 x, `2 u+ |1 M) T" P! G! b% A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 M; [% Z8 }7 [) X; S" q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E1 Q/ z5 ]" D) t9 J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_' f, y( @( w  j% l* o- D+ t' n+ j1 r- T
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1 m8 O/ h+ D/ G5 ?: r1 _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5 u& p# i0 D9 s4 R; r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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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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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V/ m0 c* a* |* q: @0 x

1 {$ b: \3 O% B" m1 l2 w: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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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 d$ }+ }! m$ i# N% D% c* J' [% X. k% \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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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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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q, h* V/ G, }" `& U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0 F. n; h# E% M4 N/ S0 E, w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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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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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 s0 Z2 \, t5 ^' g9 X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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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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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 a* A/ \; m& P+ l. y+ X, Y' @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0 j: G: Q; i- V. U8 s& y  S. Y" D7 o* u! j! S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L- `! U  B$ x6 h* U$ H' A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t9 s7 j% f8 B' ^! z5 `5 K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K( j: E% ?% o! p5 W% N/ H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2 C2 `4 x" ~; _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9 T+ L1 ~" i. r7 I; e8 N4 v* _2 G$ g
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 h! x8 ]5 P( o9 f8 L/ Z) y- [9 Q: g$ }
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
( H+ g# z" h" C+ W. K8 Y# b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j5 u+ `/ ]( A2 C# R, M8 m1 o
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2 E( G" T+ A7 b- O1 o* S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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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4 r3 i" L  Z  }8 t
, e7 L& ?; L$ k. q/ R/ z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8 F) u# ~8 H! |, `# o9 P9 z, A9 G$ \$ d  R' o, z. G) e
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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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4 ]6 A7 @* v& r; @3 V$ i# e6 G/ F1 U% R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1 Z7 {3 ^* n8 \4 A: G) N& |4 B9 Q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v# |; G6 P) C0 a1 Y0 i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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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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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1 N3 M( ^' n8 H4 n. ~: A- t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b3 g7 i6 W/ ?+ I. |
9 w. I& V% Q! r1 m* w9 N  Q
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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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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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c! e* z' h: I/ a( Y(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B/ B6 X; _& i0 u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2 K0 j: r; s) m2 H8 N- T% g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0 j& \7 v+ B5 l$ o( q. J' c4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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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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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r+ Z" c; j; R5 H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0 ?9 `# t/ y9 x, ~' k2 N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h3 S+ V- B. w& T4 ^! h- o
当中 ...
/ w# Z& V: W! C1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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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B9 Y9 W- i# M+ Y) W(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j$ l5 f  C6 t# M9 s% A! Z3 w) C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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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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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2 [3 @- U$ y+ u& e6 w! ~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9 a, ?3 _  u2 i8 P/ q& X& T& r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1 R6 a& v# w7 i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7 |# Q, Q- F6 k$ ~+ n
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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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0 T' P( |0 e' q# y8 e& }* |+ h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M+ c$ z; _% H- `: j  V# ?
: x# ?" J6 L! u/ D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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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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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 e: r* q1 O4 [# o$ L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2 d" ?6 D# m+ N2 L6 Q- y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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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 _% ?) R. u- C8 F; Y+ b, N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7 \) z$ A% w8 B- N9 M: H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9 U# G( H$ e. y1 Q

; c# h4 Z. \  J, `4 z* d9 c
" Q; N- k- O# |) p7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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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6 L; L. `4 r6 I2 o* N+ @
- s! w8 {/ c- \( ]& [
: w* e/ ^6 u% B就是这个道理2 |2 d1 F6 o0 Z9 H: _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v) T) {1 V- E( Z* z
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e) v, Y9 D  W: k3 O* l太悲哀了
5 c$ ]" k5 {) m& l6 H) x* C1 |) v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 }8 p9 Q5 }9 }' Y
什么狗屁, B! V! X3 Z! w. ?/ s" {) |1 k3 t) _

4 _% x' l, X  |" B& @: V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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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 }  m7 T9 C+ X8 r8 m+ `4 Y
8 d! L% p0 I' n( v9 h% w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t; l" {# a0 R4 M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0 M7 R9 x9 Y0 o4 J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0 B$ n8 p: J! e5 W2 `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 \) }/ a6 g5 ], E; W. I) T& B( Q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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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2 ?1 |  Z8 j8 M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 d/ r  @4 h, j2 `-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5 r- p, A& N( {0 [8 G8 }. T3 ]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5 f6 K; f0 @1 l5 u& P6 B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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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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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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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h! l( T0 e5 a0 V
  d. C# p; f# M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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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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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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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O, d  {2 U3 d2 J' m3 @7 T- ]
% l2 S. _$ r% u2 y9 b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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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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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6 ~4 B* E& m/ R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2 F6 {" j- s9 d+ @# ~" q  o* U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3 E" g* I2 z4 c: s( U5 ~5 t: P9 Y- \9 ^8 m. N
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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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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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9 M& f" S7 v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 g0 _4 y8 ]9 L'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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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8 G: e0 i- o5 J' q. v8 C( X2 H$ N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0 h' b! v; I. D6 h' |! D& _7 z5 _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7 u. H: o% t5 j" `# B

; E8 q. ~4 w# G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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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 F. ~* k: Q0 X: o% H! Z( H2 p! R6 I0 U
+ z  l8 _6 O% \/ w$ S8 v# u
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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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7 Z( y( v) z( C+ `+ A& s6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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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8 I  y; n8 s- `& ]( Z: T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8 |* ]7 M/ P1 ]  I! ^7 C, Z. _$ R8 M' h( B0 `8 K$ ^& p+ @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V) e& h. m7 k3 C7 r- D

% Y+ D6 x+ K# b% x9 j1 M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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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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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q$ a7 H+ \2 K' [- n3 g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 K9 D; z; Z& f) I2 Q/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B* `! b4 Z- [) e1 i& J" w* a- ]
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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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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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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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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